危害国家安全罪中武装判乱、暴乱罪的概念和特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4 04:21
装备暴动即指运用武力进行叛变国家、政府的活动,这项罪名只需求违法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已满16周岁的自然人,只需片面施行暴动,就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今日听讼网小编就为我们整理了有关文章,欢迎我们前来阅览!
危害国家安全罪中装备判乱、暴动罪的概念和特征
装备暴动、暴动罪,是指安排、策划、施行装备暴动或许装备暴动的行为。
1、本罪的客体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安排、策划、施行装备暴动或许装备暴动的行为。装备暴动,是指运用武器装备进行叛变国家和政府的活动。装备暴动,是指运用武器装备制作暴力事件然后引起骚动。此外《刑法》第104条的规则:策划、钳制、蛊惑、收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装备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装备暴动或许装备暴动的,也构本钱罪。这就是说本罪除了一般状况下表现为安排、策划、施行三种行为方法外,在针对特定目标时还可所以运用策划、钳制、蛊惑、收购等方法。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无论是中国人仍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均能施行本罪。
4、本罪的片面方面是成心,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为装备暴动、装备暴动的行为而成心施行。假如行为人不知自己参与的是装备暴动、装备暴动,则不能构本钱罪,构成其他违法的,按其他违法处理。
危害国家安全罪中装备判乱、暴动罪的概念和特征
装备暴动、暴动罪,是指安排、策划、施行装备暴动或许装备暴动的行为。
1、本罪的客体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安排、策划、施行装备暴动或许装备暴动的行为。装备暴动,是指运用武器装备进行叛变国家和政府的活动。装备暴动,是指运用武器装备制作暴力事件然后引起骚动。此外《刑法》第104条的规则:策划、钳制、蛊惑、收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装备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装备暴动或许装备暴动的,也构本钱罪。这就是说本罪除了一般状况下表现为安排、策划、施行三种行为方法外,在针对特定目标时还可所以运用策划、钳制、蛊惑、收购等方法。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无论是中国人仍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均能施行本罪。
4、本罪的片面方面是成心,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为装备暴动、装备暴动的行为而成心施行。假如行为人不知自己参与的是装备暴动、装备暴动,则不能构本钱罪,构成其他违法的,按其他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