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能通过协商支付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7 15:36
假如两边就经济补偿的给付规范自行达成协议,如约好的给付规范低于法定规范,应在协议中特别注明已清晰奉告劳作者法定规范,而且要求劳作者在协议中清晰已抛弃要求补足差额的权力。
冯某于2006年11月3日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劳作合同,任销售部司理。2010年3月,该公司与冯某洽谈免除劳作合同,冯某赞同。经洽谈,该公司向冯某付出经济补偿2.5万元,两边免除了劳作合同。冯某免除劳作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万元。2010年5月,冯某以该公司拖欠经济补偿为由,向当地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出裁定,要求该公司补发经济补偿2万元并加付50%的额定经济补偿金1万元。裁定委审理后,判决支撑了冯某的恳求。
分析:依据《劳作合同法》第47条的规则,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洽谈免除劳作合同时的经济补偿规范应当按照其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核算。而且,依据《劳作合同法》第85条的规则,用人单位在免除或停止劳作合同时未按照法律规则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的,由劳作行政部门责令期限付出差额部分;逾期不付出的,加付赔偿金。从此条款能够看出,原则上经济补偿不能低于法定规范。尽管冯某在免除劳作合同协议上签字,但该公司未提交有用依据证明冯某自动抛弃了差额部分。因而,裁定委的判决是正确的。
在此提示用人单位,假如两边就经济补偿的给付规范自行达成协议,如约好的给付规范低于法定规范,应在协议中特别注明已清晰奉告劳作者法定规范,而且要求劳作者在协议中清晰已抛弃要求补足差额的权力,以防止不必要的丢失。
冯某于2006年11月3日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劳作合同,任销售部司理。2010年3月,该公司与冯某洽谈免除劳作合同,冯某赞同。经洽谈,该公司向冯某付出经济补偿2.5万元,两边免除了劳作合同。冯某免除劳作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万元。2010年5月,冯某以该公司拖欠经济补偿为由,向当地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出裁定,要求该公司补发经济补偿2万元并加付50%的额定经济补偿金1万元。裁定委审理后,判决支撑了冯某的恳求。
分析:依据《劳作合同法》第47条的规则,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洽谈免除劳作合同时的经济补偿规范应当按照其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核算。而且,依据《劳作合同法》第85条的规则,用人单位在免除或停止劳作合同时未按照法律规则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的,由劳作行政部门责令期限付出差额部分;逾期不付出的,加付赔偿金。从此条款能够看出,原则上经济补偿不能低于法定规范。尽管冯某在免除劳作合同协议上签字,但该公司未提交有用依据证明冯某自动抛弃了差额部分。因而,裁定委的判决是正确的。
在此提示用人单位,假如两边就经济补偿的给付规范自行达成协议,如约好的给付规范低于法定规范,应在协议中特别注明已清晰奉告劳作者法定规范,而且要求劳作者在协议中清晰已抛弃要求补足差额的权力,以防止不必要的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