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看望父母父母是否有权要求子女履行义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30 12:47
子女对爸爸妈妈有看望、奉养的责任,那么子女不看望爸爸妈妈爸爸妈妈是否有权要求子女实行责任,关于爸爸妈妈是否有权要求子女实行看望责任的法律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爸爸妈妈是否有权要求子女实行看望责任的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事例简介:子女不看望爸爸妈妈
林某系叶某(女)所育子女。在林某10岁时,其父逝世,叶某改嫁别人,并在1981年6月30日与卞某结为夫妻,现寓居在上海市崇明县新河镇新光村。林某也早已成家,寓居在启东市近海镇小闸门村。多年来,叶某、林某之间母子联系一向较好,但自2013年后,两边因故不再来往。叶某诉至法院,恳求判令林某实行探望责任。
法院判定:爸爸妈妈有权要求子女实行定时探望的精力奉养责任
人民法院审理以为,奉养责任人应当实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力上安慰的责任,照料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与老年人分隔寓居的家庭成员,应当常常看望或许问好老年人。叶某与林某母女爱情本来一向较好,后因故不再来往,致使本来分家两地的二人没有了沟通。叶某虽然有固定的收入来历,可以保持自己的基本生活,但其仍有权要求林某给予精力上的安慰。林某作为子女,理应照料叶某的特殊需求,常常看望并问好叶某。遂判定林某自2015年起每年探望叶某两次。
律师说法:子女不看望爸爸妈妈,爸爸妈妈是否有权要求子女实行责任
精力奉养,一般指在家庭生活中,奉养人了解、尊重、关心、关心老年人的精力生活,在精力上给予其安慰,满意其精力生活的需求,使其愉悦、高兴。在奉养白叟方面,子女更多地重视老年人物质上的需求,而忽视了老年人的精力奉养,使得许多老年人缺少精力安慰,孤独感严峻,对身体及心理健康极为晦气。《老年人权益保证法》第十四条的规则:“奉养人应当实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力上安慰的责任,照料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关于老年人来说,子女的关心是他们精力最好的安慰,也是别人无法代替的。精力奉养不仅仅是一个品德问题或品德责任,也是一个法律责任。在本案中,叶某与林某母女爱情本来一向较好,后因故不再来往,致使本来分家两地的二人没有了沟通。叶某虽然有固定的收入来历,可以保持自己的基本生活,但其仍有权要求林某给予精力上的安慰。林某作为子女,理应照料叶某的特殊需求,常常看望并问好叶某。
归纳上面的介绍,爸爸妈妈有权要求子女实行看望、奉养等责任。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爸爸妈妈是否有权要求子女实行看望责任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事例简介:子女不看望爸爸妈妈
林某系叶某(女)所育子女。在林某10岁时,其父逝世,叶某改嫁别人,并在1981年6月30日与卞某结为夫妻,现寓居在上海市崇明县新河镇新光村。林某也早已成家,寓居在启东市近海镇小闸门村。多年来,叶某、林某之间母子联系一向较好,但自2013年后,两边因故不再来往。叶某诉至法院,恳求判令林某实行探望责任。
法院判定:爸爸妈妈有权要求子女实行定时探望的精力奉养责任
人民法院审理以为,奉养责任人应当实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力上安慰的责任,照料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与老年人分隔寓居的家庭成员,应当常常看望或许问好老年人。叶某与林某母女爱情本来一向较好,后因故不再来往,致使本来分家两地的二人没有了沟通。叶某虽然有固定的收入来历,可以保持自己的基本生活,但其仍有权要求林某给予精力上的安慰。林某作为子女,理应照料叶某的特殊需求,常常看望并问好叶某。遂判定林某自2015年起每年探望叶某两次。
律师说法:子女不看望爸爸妈妈,爸爸妈妈是否有权要求子女实行责任
精力奉养,一般指在家庭生活中,奉养人了解、尊重、关心、关心老年人的精力生活,在精力上给予其安慰,满意其精力生活的需求,使其愉悦、高兴。在奉养白叟方面,子女更多地重视老年人物质上的需求,而忽视了老年人的精力奉养,使得许多老年人缺少精力安慰,孤独感严峻,对身体及心理健康极为晦气。《老年人权益保证法》第十四条的规则:“奉养人应当实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力上安慰的责任,照料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关于老年人来说,子女的关心是他们精力最好的安慰,也是别人无法代替的。精力奉养不仅仅是一个品德问题或品德责任,也是一个法律责任。在本案中,叶某与林某母女爱情本来一向较好,后因故不再来往,致使本来分家两地的二人没有了沟通。叶某虽然有固定的收入来历,可以保持自己的基本生活,但其仍有权要求林某给予精力上的安慰。林某作为子女,理应照料叶某的特殊需求,常常看望并问好叶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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