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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企业分立中的破产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9 22:11
怎么界定企业分立中的破产产业
实际财团是办理人为保护债务人的利益,预先并不区别破产人占有办理的产业归属而一起加以接收所构成的。实际财团的构成,并不考虑破产办理人接收的产业是否归于破产人一切,也不考虑该产业是否归于破产人的自在产业或许豁免产业。
法律咨询:企业分立中破产产业怎么界定
律师答复:
我国《公司法》第185条规则,公司分立时,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许供给相应的担保的,而公司不清偿或不供给担保的,该公司不得分立。因而,公司在破产宣告前违背此规则进行的分立,应属无效。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许办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决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一起向人民法院和债务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则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许办理人恳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能够裁决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许办理人未如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决停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八十条债务人自行办理产业和经运营务的,由债务人制造重整计划草案。
办理人担任办理产业和经运营务的,由办理人制造重整计划草案。
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运营计划;
(二)债务分类;
(三)债务调整计划;
(四)债务受偿计划;
(五)重整计划的履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履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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