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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门诊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30 00:54

咱们很多人关于标题中说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咱们的日子休戚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常识,一同往下面看看吧。
门诊医疗保险缴费门诊医疗保险缴费市区门诊医疗保险费由市地税部分担任征收。门诊医疗保险费征缴方法,由市地税部分另行拟定。
缴费规范
用人单位在职人员门诊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员工一起交纳,其间单位以当月悉数在职员工薪酬总额的3.5%,缴费基数按住院统筹缴费基数履行。依据《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方法》(浙江省政府令第188号)第十五条规则,“缴费单位应当按月交纳上月的社会保险费。”
在职员工个人按上一年度全省员工月平均薪酬的2%,由参保单位在薪酬中按月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2010年4月1日前已处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不再交纳门诊医疗保险费;2010年4月1日后抵达法定退休年纪的人员,其门诊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缺乏20 年的,在处理退休手续时由所在单位按上一年度全省员工月平均薪酬的3.5%一次性补足20 年。
灵敏工作人员:
法定劳作年纪段的灵敏工作人员,按上一年度全省员工月平均薪酬的5.5%,托付银行从自己处理的代扣代缴卡中按月扣缴。
在2010年4月1日前已处理退休手续的灵敏工作人员,由自己按上一年度全省员工月平均薪酬的3.5%一次性交纳(其间财务补助50%)。一次性缴费年限核算规范为:70 周岁(含)以下的,按实践年纪核算至75 周岁;70 周岁以上的,按5 年核算;缴费年限超越20 年的,按20 年核算。
在2010年4月1日后抵达法定退休年纪的灵敏工作人员,门诊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缺乏20 年的,在处理退休手续时按上一年度全省员工月平均薪酬的3.5%一次性补足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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