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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报审方面的不规范行为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4 07:41
1 法规根据
《建造工程监理标准》5.2.8条规则,施工许可证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是开工的重要条件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则,未获得施工许可证私行施工的,应承当法律责任。
2不标准行为的体现及成因
(1)业主违规开工。业主受经济利益驱动,偏面寻求工程进度,或因其他原因,施工许可证没有办好就匆忙决议施工。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也为本身利益考虑,或出于无奈,未阻挠业主违规行为。有的虽进行了抵抗但阻止不力,有的乃至默许开工。
(2)监理程序紊乱。由于监理人员怕承当责任,成心推延或延误正常的监理作业,对施工阶段资料、工序报审查验不及时见证、签认,形成监理资料失真,施工质量失控。
3 防治及监控办法
(1)无施工许可证,总监理工程师不能签发开工报审。在此种情况下,笔者以为也不宜签发罢工令,由于监理没有赞同开工,何来罢工?一起,应及时向建造单位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清晰通知业主,未获得施工许可证私行施工的,应承当法律责任。监理人员对上述违规行为如不采纳监控办法,应承当连带责任。
(2)资料查验、施工质量查验则正常进行。由于这些根底作业是监理人员的根本责任,一起有清晰的时刻要求,不查验、不查验将形成监理人员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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