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是怎么计算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4 23:26
上班族必不可少的便是加班。由于公司生意比较好,或许是暂时有作业急需处理,老板要求更改相关的稿件等等,上班族们就会阅历“加班”这一环节。有的老板甚至会挑选挤占掉员工的假日来进行加班。而与加班休戚相关的便是“加班费”。究竟加班费怎么确定?咱们又应该怎样处理呢?以下内容由听讼网在线小编为您收拾。
加班费概念:
加班费,指劳作者依照用人单位出产和作业的需要在规则作业时间之外持续出产劳作或许作业所取得的劳作酬劳。劳作者加班,延伸了作业时间,增加了额定的劳作量,应当得到合理的酬劳。对劳作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由于其付出了过量的劳作;关于用人单位而言,付出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按捺用人单位随意地延伸作业时间,维护劳作者的合法权益。
核算方法:
依照劳作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则,付出加班费的详细规范是:在规范作业日内组织劳作者延伸作业时间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150%的薪酬酬劳;休息日组织劳作者作业又不能组织补休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200%的薪酬酬劳;法定休假日组织劳作者作业的,付出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薪酬酬劳。
其他注意事项:
1、劳作合同清晰约好了员工薪酬数额的,而该薪酬数额又与实践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作合同中约好的薪酬作为加班费核算基数。基数应包含“基本薪酬”、“岗位津贴” 等一切薪酬项目。
2、劳作合同没有清晰约好薪酬数额的,应当以员工实践薪酬额作为核算基数。相似“不低于最低薪酬规范”等规则都归于不清晰的规则。
3、在实践中,有时员工的当月薪酬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算计作为加班费核算基数。由于员工的月奖具有“劳作正常作业时间薪酬酬劳”性质,归于薪酬组成部分。至于企业偶然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等奖金则可不作为加班费核算基数。
4、实施计件薪酬的劳作者,应以员工法定作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核算基数。
5、实施归纳核算工时作业制的用人单位,当归纳核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归纳周期内的月平均薪酬作为加班费核算基数。
通过上述文章的阐释,信任咱们关于加班费的了解已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咱们能够核算一下自己在日常作业中的加班费是否是依照法令规范、相关法令来给的。如果在这个进程之中,您依然有疑问,请咨询听讼网在线律师,咱们为您供给法令咨询服务。
加班费概念:
加班费,指劳作者依照用人单位出产和作业的需要在规则作业时间之外持续出产劳作或许作业所取得的劳作酬劳。劳作者加班,延伸了作业时间,增加了额定的劳作量,应当得到合理的酬劳。对劳作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由于其付出了过量的劳作;关于用人单位而言,付出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按捺用人单位随意地延伸作业时间,维护劳作者的合法权益。
核算方法:
依照劳作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则,付出加班费的详细规范是:在规范作业日内组织劳作者延伸作业时间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150%的薪酬酬劳;休息日组织劳作者作业又不能组织补休的,付出不低于薪酬的200%的薪酬酬劳;法定休假日组织劳作者作业的,付出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薪酬酬劳。
其他注意事项:
1、劳作合同清晰约好了员工薪酬数额的,而该薪酬数额又与实践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作合同中约好的薪酬作为加班费核算基数。基数应包含“基本薪酬”、“岗位津贴” 等一切薪酬项目。
2、劳作合同没有清晰约好薪酬数额的,应当以员工实践薪酬额作为核算基数。相似“不低于最低薪酬规范”等规则都归于不清晰的规则。
3、在实践中,有时员工的当月薪酬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算计作为加班费核算基数。由于员工的月奖具有“劳作正常作业时间薪酬酬劳”性质,归于薪酬组成部分。至于企业偶然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等奖金则可不作为加班费核算基数。
4、实施计件薪酬的劳作者,应以员工法定作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核算基数。
5、实施归纳核算工时作业制的用人单位,当归纳核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归纳周期内的月平均薪酬作为加班费核算基数。
通过上述文章的阐释,信任咱们关于加班费的了解已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咱们能够核算一下自己在日常作业中的加班费是否是依照法令规范、相关法令来给的。如果在这个进程之中,您依然有疑问,请咨询听讼网在线律师,咱们为您供给法令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