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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如何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9 16:21
依照我国刑法第204条的规则,构成骗得出口退税罪的首要行为有两种,一是假报出口,二是其他诈骗手法,详细来讲首要包含:
一、假报出口,是指以虚拟已税货品出口现实为意图,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行为:
1、假造或许签定虚伪的买卖合同;
2、以假造、变造或许其他不合法手法获得出口货品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品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凭据;
3、虚开、假造、不合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其他能够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
4、其他虚拟已税货品出口现实的行为。
二、其他诈骗手法指:
1、骗得出口货品退税资历的;
2、将未交税或许免税货品作为已税货品出口的;
3、虽有货品出口,但虚拟该出口货品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得未实践交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
4、以其他手法骗得出口退税款的。
三、处分:
1、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骗得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的景象指骗得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的;
2、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得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的景象:
1)骗得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的;
2)形成国家税款丢失3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定宣告前无法追回的;
3)因骗得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分,两年内又骗得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情节严重的其他景象。
3、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骗得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产业的景象:
1)骗得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的;
2)形成国家税款丢失15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定宣告前无法追回的;
3)因骗得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分,两年内又骗得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4)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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