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后自首了如何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3 09:43
交通肇事逃逸 自首补偿获轻刑
近来,西华法院依法审结一同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3月10日22时左右,被告人张某驾驭一辆卡车沿车龚公路由东向西行进主颖河大桥处时,与前方刘某驾驭的一辆农用拖拉机追尾,致使刘某当场逝世、农用拖拉机搭车人刘某某受伤,两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的严重交通事端。事端发作后,被告人张某及时拨打了报警电话,然后逃离了现场。此事端经西华县交警队确定,被告人张某负事端的首要职责,刘某负非必须职责。2008年3月17日被告人张某向西华县公安局交警队投案自首,并补偿被告人刘某家族各项经济损失14万元。
法院以为,被告人张某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因此发作严重交通事端,致一人逝世,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张某在案发后及时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活跃补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体谅,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体现,依法可从轻处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定。
近来,西华法院依法审结一同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3月10日22时左右,被告人张某驾驭一辆卡车沿车龚公路由东向西行进主颖河大桥处时,与前方刘某驾驭的一辆农用拖拉机追尾,致使刘某当场逝世、农用拖拉机搭车人刘某某受伤,两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的严重交通事端。事端发作后,被告人张某及时拨打了报警电话,然后逃离了现场。此事端经西华县交警队确定,被告人张某负事端的首要职责,刘某负非必须职责。2008年3月17日被告人张某向西华县公安局交警队投案自首,并补偿被告人刘某家族各项经济损失14万元。
法院以为,被告人张某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因此发作严重交通事端,致一人逝世,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张某在案发后及时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活跃补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体谅,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体现,依法可从轻处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