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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可以约定无限期保密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8 20:33

保密协议是在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签定的为保存公司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协议,假如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的,是需求承当违约责任的。那么,保密协议能够约好无限期保密吗?今日,西藏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保密协议是不能够约好无期限保密的,由于这在实践操作中是很困难的,一起可能会损害到劳动者的利益。
保密协议的有效期是多久?
关于保密期限许多企业以为职工在任职期间对企业有保密责任,而职工离任之后,便不再负有保密责任,实际上这些知道是不全面的。保密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无论是在任职期间仍是离任后,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都负有保密的责任,这是法定责任。
职工在离任之后,若私行揭露或运用,则构成侵权,严峻的构成侵略商业秘密罪。而关于一般的保密信息,离任之后,职工一般不负有保密责任。许多企业一般约好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任后2至3年,这样的约好会给职工形成误解即离任后过了2至3年后即可揭露或运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好是不可取的。因而,企业应差异约好,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为任职期间及离任后无限期期间;关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好2年或3年保密期限。
保密协议和竞业约束协议有如下差异:
(1)保密责任一般是法令的直接规则或劳动合同的随附责任,不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定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责任保存商业秘密。而竞业约束是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好发生,没有约好的,无须承当竞业约束责任。
(2)保密责任要求保密者不得走漏商业秘密,偏重的不能 “说”,竞业约束责任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赛单位任职或自营竞赛事务,偏重的是不能“做”。
(3)保密责任劳动者承当的责任仅限于保密,并不约束劳动者的工作权,而竞业约束责任不仅仅约束劳动者泄密,还约束劳动者的工作,劳动者的负担重许多。
(4)保密责任一般期限较长,只需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责任就存在,而竞业约束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越二年。
保密协议是不能够约好无期限保密的,由于这在实践操作中是很困难的,一起可能会损害到劳动者的利益。两边当事人需求照实实行保密协议的内容。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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