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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未办理公证涉及房产应该怎样分割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0 04:56
【案情简介】
张森(化名)现已53岁,母亲早年逝世后,他一向随老父亲一起寓居。他还有一个妹妹。2010年,老父亲亲笔书写遗言,供认其80平方米的房子由张森承继,并且找来张森的舅舅签字作证。
本年2月份,80多岁高龄的老父亲因病逝世。过后,张森拿着父亲的遗言、房屋产权证等资料到房管局处理房产过户手续,但房管局回绝处理,原因是该遗言未经公证。
当张森来到公证处请求承继公证时,公证处又说必须先与其他承继人签一份遗产切割协议,才干处理公证。
张森对此不甚了解,认为是成心刁难他。那么,触及房产的遗言未通过公证,张森怎么才干成功处理房产过户手续呢?
【剖析】
首要,咱们要供认,房管局和公证处的说法和做法都是有依据的。
司法部、建设部1991年制发的《关于房产挂号处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告诉》第2条规则:“遗言人为处置房产而建立的遗言,应当处理公证,遗言人逝世后,遗言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言公证书和遗言承继权公证书或许承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处理机关处理房产所有权搬运挂号手续。处置房产的遗言未经公证,在遗言收效后其法定承继人或遗言受益人可依据遗言内容洽谈签定遗产切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处理机关处理房产所有权搬运挂号手续。”
因而,触及房产一类的遗言,处理公证是房产过户的前置程序。
因为张森父亲生前所立遗言未经公证,现在张森只能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来处理过户手续:一是与其他承继人即其妹妹洽谈,签一份其妹妹声明自己抛弃房产承继权的遗产切割协议,然后再持该协议书等资料请求承继公证,拿到公证书后就能够处理过户手续了。二是假如其妹妹不予合作或对遗言的效能有贰言,那么只能持父亲的自书遗言到法院提起确权诉讼,获得法院的收效判定书后,亦可处理房产过户手续。
这儿需求提示的是,老人们建立触及房产的遗言最好通过公证,避免逝世后给后人形成不必要的费事。尽管自己逝世后,遗言承继人能够请求补办公证,但需求出具其他承继人抛弃承继或逝世的证明,特别是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否活着往往无法证明。假如有多个承继人,手续就愈加繁琐了。并且,一旦其他承继人不予合作或对遗言有贰言,就无法进行公证,只能对簿公堂,或许有伤亲属之间的爱情。
特别现在许多承继人都是独生子女,底子没有其他承继人来抢夺遗产,因而与谁洽谈签定遗产切割协议,以及到法院提起确权诉讼时谁来当被告,都将是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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