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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信用担保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8 00:28
我国有相应的信誉担保组织,供给相应的信誉担保,那么建立信誉担保组织应具有的条件是什么,关于建立信誉担保组织条件的法令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建立信誉担保组织条件的法令常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一、建立信誉担保组织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有契合法令法规规则的规章;
(二)有契合法令法规和政策规则的注册本钱。注册本钱为实缴本钱(其间货币本钱不得低于80%),且应一次缴足;
(三)有契合担保组织任职资历的高档管理人员和了解担保事务的合格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组织、内部管理准则、危险操控准则和财政管理准则;
(五)有与事务运营相适应的运营场所、安全防备措施和设备;
(六)以中小企业为首要服务目标,从事融资担保、出资担保、履约担保和再担保及其他经核准的融资性担保事务;
(七)职业主管部门要求具有的其他条件。
二、信誉担保组织企业法人股东契合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挂号注册,具有法人资历;
(二)具有相应的出资才能;
(三)企业法人代表无违法记载;
(四)有杰出的社会名誉、诚信记载,企业无不良信誉记载;
(五)财政状况杰出,入股前3个会计年度接连盈余;
(六)运营管理杰出,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运营;
其他社会组织作为信誉担保组织出资人,应当契合国家有关法令、法规规则的条件。
三、自然人出资入股信誉担保组织应契合以下条件: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
(三)具有相应的出资才能;
(四)无违法记载和不良信誉记载;
(五)有较强的危险防备认识和资金实力;
(六)具有必定的经济金融常识。
四、高档管理人员的任职资历
担保组织高档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履行董事)、监事和司理、副司理、财政负责人。
(一)担任担保组织高档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
2、具有杰出的职业道德、操行、品德和名誉,了解并恪守法令、行政法规和规章,无违法记载和不良信誉记载;
3、具有履职所需的专业常识、技术、从业经历,保证履职所需的时刻和精力,在行为及决议计划上有较好的判别和管理才能,有杰出的从业记载;董事长或司理应具有从事银职业作业2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作业(如稳妥、证券、担保、典当、财政等)5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董事应具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金融常识,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从事相关经济作业3年以上;
4、具有履职所需的独立性。
(二)有以下景象之一者,不得担任担保组织高档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才能或许约束民事行为才能;
2、因贪婪、贿赂、侵吞产业、移用产业或许损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被判处刑罚,履行期满未逾5年,或许因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履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许厂长、司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职责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结束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撤消运营执照、责令封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职责的,自该公司、企业被撤消运营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款到期未清偿;
6、被金融监管组织撤销高档管理人员任职资历或制止从事金融职业作业的期限未满的;
7、法令、行政法规规则不得担任公司高档管理人员的其他景象。
归纳以上介绍,建立信誉担保组织应该契合法令规则的相应条件。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建立信誉担保组织条件的法令常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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