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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介绍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31 19:44
民间假贷介绍人承当什么法律职责需求承当确保职责吗仅起联络、介绍效果的人,不承当确保职责。对债款的实行确有确保意思表明的,应认定为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
民间假贷介绍人需求承当哪些法律职责
民间假贷介绍人,一般仅起联络、介绍的效果,因而不需求承当法律职责。
但对债款的实行确有确保意思表明的,则不论是经过口头或文字表明,都应当对假贷承当确保职责。
提示:非告贷人如签名,有必要标清楚身份
法官提示,在民间假贷、告贷合同中,除了告贷人外,担保人、介绍人、见证人因其身份性质不同,所要承当的法律职责也有很大不同。
不要容易在别人的借单、欠条等假贷凭证上签字,即便确有必要,也要在紧靠自己签名的前方标明“确保人”、“见证人”、“介绍人”等身份来躲避危险。
民间假贷介绍人的介绍行为有哪些
民间假贷的介绍人,是协助出借人与告贷人相识或许发作假贷联系的人。其介绍行为大致分为三种:
1、只是介绍出借人与告贷人知道,有关假贷事项全由两边当事人自己决议;
2、协助两边相识的一起,介绍当事人的假贷意向,使之发作假贷联系;
3、两边现已相识,介绍人仅为之介绍假贷意向。好心介绍人在实体上是不承当任何权利义务的,歹意介绍人应当承当相应的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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