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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申诉)的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4 05:49
(一)当事人对现已发作法令效力的判定、裁决,认为有过错的,能够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许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再审。请求再审期间,不间断判定、裁决的履行。(二)当事人的请求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有新的依据,足以推翻原判定、裁决的;
2、原判定、裁决确定现实的首要依据不足的;3、原判定、裁决适用法令确有过错的;4、人民法院违背法定程序,或许影响案子正确判定、裁决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子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对不契合前款规则的请求,予以驳回。(三)当事人对现已发作法令效力的调停书,提出依据证明调停违背自愿准则或许调停协议的内容违背法令的,能够请求再审。经人民法院检查事实的,应当再审。(四)当事人对现已发作法令效力的免除婚姻关系的判定,不得请求再审。(五)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决议再审的案子,裁决间断原判定的履行。裁决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当事人请求再审,应当在判定、裁决发作法令效力后2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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