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地产税征收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2 09:21关于不断升高的房价,国家近来都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方针来处理房子的问题。其间最让我们关怀的房产税在重庆和上海现已开端试行。那么,西安房地产税征收规范是什么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就整理了与西安房地产税征收有关的内容,跟着小编一同来看看吧。
一、房地产税征收规范
个人住宅房产税的征收目标为个人具有的独栋产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级住宅,一起无户籍、无企业、无作业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一般住宅。
独栋产品住宅和高级住宅建筑面积买卖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产品住宅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宅,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
二、房产税的核算办法
依据税法规则,房产税的核算办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核算。其核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核算,其核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以上办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交纳,比如按半年交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交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交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听讼网提示:施工企业房产税应纳税款,经过“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交纳的房产税,借方反映企业实践现已交纳的房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房产税。有任何问题欢迎听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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