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赠与需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7 06:31
网友发问:我哥哥把他的一块土地无偿赠给我办的企业了,还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律师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法令》第二条规则: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获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交税义务人(以下简称交税人),应当按照本法令交纳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法令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则:法令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获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许其他方法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含以承继、赠与方法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财税[1995]48号文件规则:关于细则中"赠与"所包含的规模问题
细则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状况:
(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当直接奉养义务人的。
(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经过我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上述社会团体是指我国青少年开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我国红十字会、我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晚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同意建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安排。
提示:只要契合文中件规则的赠与状况不征土地增值税,其他方式的赠与应按有关规则征收土地增值税。您哥哥将土地使用权赠与给你企业,应按规则交纳土地增值税。
律师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法令》第二条规则: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获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交税义务人(以下简称交税人),应当按照本法令交纳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法令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则:法令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获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许其他方法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含以承继、赠与方法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财税[1995]48号文件规则:关于细则中"赠与"所包含的规模问题
细则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状况:
(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当直接奉养义务人的。
(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经过我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上述社会团体是指我国青少年开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我国红十字会、我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晚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同意建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安排。
提示:只要契合文中件规则的赠与状况不征土地增值税,其他方式的赠与应按有关规则征收土地增值税。您哥哥将土地使用权赠与给你企业,应按规则交纳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