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为什么被驳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4 08:59
商标注册恳求为什么被驳回
问:我厂以出产土豆片、锅巴等小食品为主,为了宣扬自己的产品,向商标局提出“香脆”商标注册恳求,为什么商标局驳回我厂的恳求?
答:依据《商标法》第11条的规则,只是直接表明产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用、用处、分量、数量及其他特色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香脆”二字直接说明晰该土豆片、锅巴的特色,准则上不能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所以您的恳求被商标局驳回。
商标的运用具有排他性,直接以表明产品特征的文字、图形作商标,可能会危害同行业其他从业者的利益,有悖于公平竞争的准则。一起,商标的特征和功用之一在于使顾客能够区别清楚产品或许服务的来历,但若以“香脆”为土豆片、锅巴等小食品的商标,不能够有用区别经营者,也就为商标法所制止。若想取得该商标注册,能够供给依据证明您厂长期运用“香脆”标志,并现已取得了明显性特征,以证明该标志具有可辨认的特色。由于依据《商标法》第11条第2款的规则,假如前款规则的标志通过运用取得明显特征,并便于辨认的,能够作为商标注册。
近似商标的判别
问:我厂是“华灯”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该商标运用在白酒上。A酒厂在其白酒产品上运用“华表”牌商标,但经咱们查询了解到该商标并未取得注册,且A酒厂在酒瓶包装运用与我厂“华灯”注册商标图样类似,极简单让顾客误认为是我厂产品。B仓储运送公司协助A酒厂运送、存储“华表”牌白酒并在C商场出售。我公司曾发函给A厂、B公司和C商场,但三家单位均未答理,现我厂欲以运用近似商标为由申述三家单位侵略我厂商标权,要求他们中止侵权、赔偿损失,咱们的建议能否建立?
答:首要,依据我国《商标案子适用法律的解说》第9条关于判别商标相同、商标近似的规则,文字商标近似的判别要从音、形、义等方面归纳调查。对本案而言,“华表”与“华灯”均为两字商标,虽有一字相同,但“表”与“灯”在发音、字形、字义上均有较大不同,不能构成近似商标。
可是依据您的描绘能够断定,A酒厂的产品装潢侵略了“华灯”的商标权。依据《商标法施行法令》第50条的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归于商标法第52条第5款所称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榜首,在同一种或许类似产品上,将与别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许类似的标志作为产品名称或许产品装潢运用,误导大众的;第二,成心为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供给仓储、运送、邮递、藏匿等便当条件的。因而,A酒厂在其酒瓶包装上运用与“华灯”注册商标图样类似的装潢,归于在同种产品上将与别人注册商标附近似的标志作为产品装潢运用,归于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B公司协助A酒厂运送、存储其产品,也应当承当商标侵权职责,收到正告函后不予答理,更是归于成心的商标侵权。
一起,依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则,出售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的,归于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本案中,C商场出售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归于商标侵权,应当承当商标侵权职责。
所以,您能够以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申述,供给相应依据,要求三家单位中止侵权、赔偿损失。
问:我厂以出产土豆片、锅巴等小食品为主,为了宣扬自己的产品,向商标局提出“香脆”商标注册恳求,为什么商标局驳回我厂的恳求?
答:依据《商标法》第11条的规则,只是直接表明产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用、用处、分量、数量及其他特色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香脆”二字直接说明晰该土豆片、锅巴的特色,准则上不能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所以您的恳求被商标局驳回。
商标的运用具有排他性,直接以表明产品特征的文字、图形作商标,可能会危害同行业其他从业者的利益,有悖于公平竞争的准则。一起,商标的特征和功用之一在于使顾客能够区别清楚产品或许服务的来历,但若以“香脆”为土豆片、锅巴等小食品的商标,不能够有用区别经营者,也就为商标法所制止。若想取得该商标注册,能够供给依据证明您厂长期运用“香脆”标志,并现已取得了明显性特征,以证明该标志具有可辨认的特色。由于依据《商标法》第11条第2款的规则,假如前款规则的标志通过运用取得明显特征,并便于辨认的,能够作为商标注册。
近似商标的判别
问:我厂是“华灯”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该商标运用在白酒上。A酒厂在其白酒产品上运用“华表”牌商标,但经咱们查询了解到该商标并未取得注册,且A酒厂在酒瓶包装运用与我厂“华灯”注册商标图样类似,极简单让顾客误认为是我厂产品。B仓储运送公司协助A酒厂运送、存储“华表”牌白酒并在C商场出售。我公司曾发函给A厂、B公司和C商场,但三家单位均未答理,现我厂欲以运用近似商标为由申述三家单位侵略我厂商标权,要求他们中止侵权、赔偿损失,咱们的建议能否建立?
答:首要,依据我国《商标案子适用法律的解说》第9条关于判别商标相同、商标近似的规则,文字商标近似的判别要从音、形、义等方面归纳调查。对本案而言,“华表”与“华灯”均为两字商标,虽有一字相同,但“表”与“灯”在发音、字形、字义上均有较大不同,不能构成近似商标。
可是依据您的描绘能够断定,A酒厂的产品装潢侵略了“华灯”的商标权。依据《商标法施行法令》第50条的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归于商标法第52条第5款所称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榜首,在同一种或许类似产品上,将与别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许类似的标志作为产品名称或许产品装潢运用,误导大众的;第二,成心为侵略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供给仓储、运送、邮递、藏匿等便当条件的。因而,A酒厂在其酒瓶包装上运用与“华灯”注册商标图样类似的装潢,归于在同种产品上将与别人注册商标附近似的标志作为产品装潢运用,归于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B公司协助A酒厂运送、存储其产品,也应当承当商标侵权职责,收到正告函后不予答理,更是归于成心的商标侵权。
一起,依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则,出售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的,归于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本案中,C商场出售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归于商标侵权,应当承当商标侵权职责。
所以,您能够以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申述,供给相应依据,要求三家单位中止侵权、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