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7 21:15
企业或单位、品牌注册了商标后,就会享有商标权,一旦商标权被其他的企业或集体侵略了后,就能够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要求对方经济补偿。那么,侵略商标权的补偿数额怎样确认?听讼网有更多常识,欢迎阅读。
榜首,依照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遭到的丢失来确认。侵权人在市场上出售侵权产品,使商标注册专用权人产品的出售量下降,其出售削减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赢利。
在判别被侵权人所受丢失时应当加上被侵权人为阻止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合理开支。
第二,依照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取得的利益来确认。侵权人在侵权期间从每件侵权产品所取得的赢利乘以市场上出售的产品数额。在判别侵权人所获利益的时分应当加上被侵权人为阻止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合理开支。
第三,给予法定数额的补偿。关于部分侵略商标专用权的案子,难以取得充沛的证据以确认侵权人因侵权所取得利益或许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丢失。人民法院能够依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定给予被侵权人50万以下的补偿。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六十三条对侵略商标权的补偿数额进行了明确规则,其间榜首款规则:“确认侵略商标专用权的补偿数额时,依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遭到的实践丢失确认;实践丢失难以确认的,能够依照侵权人因侵权所取得的利益确认;权利人的丢失或许侵权人取得的利益难以确认的,参照该商标答应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认。”第三款规则:“权利人因被侵权所遭到的实践丢失、侵权人因侵权所取得的利益、注册商标答应使用费难以确认的,由人民法院依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定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补偿。”
商标权被侵略要求对方补偿不确认数额,能够来听讼网进行法律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