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0 07:28
依据《刑法》第384条、第185条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说》对移用公款罪做如下的了解:
移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越3个月未还的行为。
一、本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略的客体是杂乱客体,即一起侵略了公事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所有权的部分权能。
2.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越3个月未还的行为。
3.违法主体是特别主体,即有必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规模由刑法第93条确认。
4.片面方面是成心,即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成心违背有关规则移用,成心的内容是将公款挪作他用而不是非法占有。
二、移用公款罪的处理
依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则,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移用公款数额巨大不交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移用公款数额巨大不交还的”,是指移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交还的。
2009年5月22日
移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越3个月未还的行为。
一、本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略的客体是杂乱客体,即一起侵略了公事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所有权的部分权能。
2.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越3个月未还的行为。
3.违法主体是特别主体,即有必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其规模由刑法第93条确认。
4.片面方面是成心,即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成心违背有关规则移用,成心的内容是将公款挪作他用而不是非法占有。
二、移用公款罪的处理
依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则,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移用公款数额巨大不交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移用公款数额巨大不交还的”,是指移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交还的。
200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