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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在特殊情况下如何计征房产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9 18:58

咱们很多人关于标题中说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咱们的日子休戚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常识,一同往下面看看吧。
1、新建房子的交税时刻
依照规则,企业新建的房子,但凡企业自建的,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托付施工企业建造的,从处理检验手续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企业在处理检验手续前现已运用或许租借的、出借的新建房子,应按规则征收房产税。
2、出资联营房产的计税办法
依照规则,关于企业出资联营的房产,应当根据出资联营的具体情况确认房产税的计税办法。关于以房产出资联营,出资者参加出资赢利分红,共担危险的,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根据计征房产税;关于以房产出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当危险,实际上是以联营名义收取租金的,应按规则由租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3、融资租借房子的计税办法
依照规则,关于融资租借房子,因为租借费中包含了房子的价款、手续费和融资利息等,与一般房子租借的租金的内在不同,且租借期满后,当承租方付出最终一笔租借费后,房子的产官僚转移到承租方,实际上这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方式,所以在对融资租借房子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核算征收。
4、无租运用房产的交税人问题
依照规则,企业无租运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交税单位的房产,应由运用人代为交纳房产税。
5、国有工业企业清产核资房产税征收问题
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则,关于国有工业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过程中房子价值重估后的新增价值,应依照有关规则征收房产税。比方,某国有工业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对固定资产进行价值重估,某一房产原值1000万元,经重估后价值为2000万元,企业现已对固定资产账户材料按规则进行调整,则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2000万元计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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