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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伤残缺人民币应该如何处理才能合法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8 14:19
残损人民币是指有的人民币由于某种原因显着缺少了一部分的票币,称之为残损人民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残损人民币兑换方法》的规则,凡残损人民币归于下列状况之一者,可持币向银行经营部分全额兑换:
(1)票面残损部分不超越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画、文字能照原样衔接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好或残损不超越五分之一,票面其余部分的图画、文字能照原样衔接者。
凡残损人民币归于下列状况者,可半额兑换:票面残损五分之—以上至二分之—,其余部分的图画、文字能照原样衔接者,应持币向银行经营部分照原面额的对折兑换。但不得流转运用。
凡残损人民币归于下列状况之—者,不予兑换:
(1)票面残损二分之一以上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变色不能辨别真假者;
(3)成心挖补、涂抹、剪贴、凑集、揭去一面者。
不予兑换的残损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回毁掉,不得流转运用。
及时收回商场流转中的损害、残损人民币,坚持人民币的整齐,保护国家钱银的诺言,需求企事业单位、广大群众、银行等各方面的合作。不论是单位仍是个人,假如留有不宜流转的损害、残损人民币,不要再次运用或对外找付,应挑拣、粘补整理好,随时送存银行或处理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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