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热点推荐:供养人员待遇核定手续的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7 04:36

  关于供养人员待遇核定手续的处理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①新增供养人员由参保单位填写《平顶山市企业逝世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状况挂号汇总表一式三份,带着供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相关证明到养老保险经办组织付出窗口进行审校,付出科(股)室经办人审阅,在《平顶山市企业逝世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状况挂号汇总表上签字后,转稽核科(股)经办人处进行复核。复核后由复核人在《平顶山市企业逝世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状况挂号汇总表上签字,加盖科(股)事务印章,在核算机上进行承认操作。
  ②稽核科(股)经办人将复核过的《平顶山市企业逝世离退休人员供养亲属状况挂号表返还给付出科(股)经办人处,付出科(股)经办人加盖科(股)事务印章。
  ③处理审阅手续后,供养人自己须持单位证明和身份证、户口本到退管办(股)收集指纹,次月经过代发组织(银行或邮政)发放供养待遇。
  ④供养人逝世待遇核算依照离退休人员逝世待遇核算程序处理。
  上述内容来源于听讼网小编收拾发布,可供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如需求更多的法令回答,可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