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19:56
什么是被实行人到期债款?被实行到期债款是指指被实行人不能清偿债款,但对案外的第三人享有的债款,人民法院能够依恳求实行人或被实行人的恳求,对该第三人强制实行。接下来就由听讼网的小编来为我们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实行被实行人到期债款的条件
实行被实行人到期债款的理论根底是债的代位权原理,因而实行到期债款的条件应以债款代位权建立条件为根底。
1、请实行人对被实行人享有债款。
2、实行人不能清偿债款。
3、三人对到期债款没有贰言。
二、实行被实行人到期债款的详细程序及操作方法
1、请实行人或被实行人提交恳求书。
《实行规则》61条清晰规则:“能够依恳求实行人或被实行人的恳求。”这便是说,实行被实行人的到期债款,恳求实行人或被实行人要向法院实行部分提交恳求书。
2、人民法院对被实行人有无不能清偿债款或拖延实行债款的情节以及对第三人的债款是否到期要进行检查。
3、第三人宣布实行债款告诉书。
实行到期债款,应向第三人宣布代为实行债款告诉书,这是法定程序。人民法院在告诉第三人向恳求实行人或人民法院实行债款时,有必要清晰第三人应实行债款的事实根据和法令根据、实行债款的数额及期限以及不实行的法令结果。
4、三人对到期债款提出贰言的处理。
《实行规则》第61条规则:“第三人对实行到期债款有贰言的,应当在收到实行告诉后的十五日内向实行法院提出。”《实行规则》第63条规则:“第三人在实行告诉拟定的期间内提出贰言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实行,对提出的贰言不进行检查。”由于这是实体法上的贰言,联系到债款债款权利义务联系是否存在以及存在多少,是需求经过诉讼程序加以承认的。
1999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3条规则:“因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对债款人形成危害的,债款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款人的债款。”也便是说,实行到期债款,第三人提出贰言后,恳求实行人以为第三人的贰言没有道理,就能够替代被实行人的位置,向法院提起诉讼,待胜诉后再实行。此与《民事诉讼法解说》第五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则是共同的。
5、三人在实行告诉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贰言,又不实行的,实行法院有权裁决对其强制实行,实行债款告诉书便是法院强制实行的根据,实行裁决书一起送达第三人和被实行人。
第三人私行向被实行人实行,形成已向被实行人实行的产业不能追回的,除在已实行的产业范围内与被实行人承当连带清偿职责外,能够追究其波折实行的职责。可是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实行裁决后,第三人确无产业可供实行时,不得就第三人对别人享有的到期债款再强制实行。
第三人依照人民法院的实行告诉向恳求实行人实行了债款或已被强制实行后,人民法院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第三人接到实行告诉后无论是主动实行了债款,仍是被法院强制实行了债款,其对被实行人的到期债款已在实行的范围内消除。尔后被实行人不能再根据原有的债款债款联系向第三人建议债款。
以上便是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收拾的被实行人到期债款实行常识的一些相关关键,期望能给我们带来协助。
一、实行被实行人到期债款的条件
实行被实行人到期债款的理论根底是债的代位权原理,因而实行到期债款的条件应以债款代位权建立条件为根底。
1、请实行人对被实行人享有债款。
2、实行人不能清偿债款。
3、三人对到期债款没有贰言。
二、实行被实行人到期债款的详细程序及操作方法
1、请实行人或被实行人提交恳求书。
《实行规则》61条清晰规则:“能够依恳求实行人或被实行人的恳求。”这便是说,实行被实行人的到期债款,恳求实行人或被实行人要向法院实行部分提交恳求书。
2、人民法院对被实行人有无不能清偿债款或拖延实行债款的情节以及对第三人的债款是否到期要进行检查。
3、第三人宣布实行债款告诉书。
实行到期债款,应向第三人宣布代为实行债款告诉书,这是法定程序。人民法院在告诉第三人向恳求实行人或人民法院实行债款时,有必要清晰第三人应实行债款的事实根据和法令根据、实行债款的数额及期限以及不实行的法令结果。
4、三人对到期债款提出贰言的处理。
《实行规则》第61条规则:“第三人对实行到期债款有贰言的,应当在收到实行告诉后的十五日内向实行法院提出。”《实行规则》第63条规则:“第三人在实行告诉拟定的期间内提出贰言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实行,对提出的贰言不进行检查。”由于这是实体法上的贰言,联系到债款债款权利义务联系是否存在以及存在多少,是需求经过诉讼程序加以承认的。
1999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3条规则:“因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对债款人形成危害的,债款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款人的债款。”也便是说,实行到期债款,第三人提出贰言后,恳求实行人以为第三人的贰言没有道理,就能够替代被实行人的位置,向法院提起诉讼,待胜诉后再实行。此与《民事诉讼法解说》第五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则是共同的。
5、三人在实行告诉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贰言,又不实行的,实行法院有权裁决对其强制实行,实行债款告诉书便是法院强制实行的根据,实行裁决书一起送达第三人和被实行人。
第三人私行向被实行人实行,形成已向被实行人实行的产业不能追回的,除在已实行的产业范围内与被实行人承当连带清偿职责外,能够追究其波折实行的职责。可是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实行裁决后,第三人确无产业可供实行时,不得就第三人对别人享有的到期债款再强制实行。
第三人依照人民法院的实行告诉向恳求实行人实行了债款或已被强制实行后,人民法院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第三人接到实行告诉后无论是主动实行了债款,仍是被法院强制实行了债款,其对被实行人的到期债款已在实行的范围内消除。尔后被实行人不能再根据原有的债款债款联系向第三人建议债款。
以上便是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收拾的被实行人到期债款实行常识的一些相关关键,期望能给我们带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