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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筹备业主大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4 07:55
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办理区域内一切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工作进行抉择;并经过推举树立业主委员会
1、什么是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的根本责任是什么?
物业办理区域内整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保护物业办理区域内整体业主在物业办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2、业主大会的分类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时会议和暂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时会议应当依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则举行。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安排举行业主大会暂时会议。
呈现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则的应该举行业主大会暂时会议时,业主委员会应该安排举行业主大会暂时会议。
3、业主大会怎么建立?
一个物业办理区域只能建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办理区域内的整体业主组成,自初次业主大会会议举行之日起建立。
同一个物业办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许街道办事处、城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建立业主大会,并推举发作业主委员会。可是,只要一个业主的,或许业主人数较少且经整体业主一致同意,决议不建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一起实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责任。
4、业主大会怎么预备?
业主预备建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城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含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预备组(以下简称预备组),担任业主大会预备工作。预备组成员名单承认后,以书面方式在物业办理区域内布告。
预备组应当做好下列预备工作:
(1)承认初次业主大会会议举行的时刻、地址、方式和内容;
(2)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演示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办理规约》(草案);
(3)承认业主身份,承认业主在初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4)承认业主委员会委员提名人发作方法及名单;
上述(1)-(4)项内容应当在初次业主大会会议举行15日前以书面方式在物业办理区域内布告。
(5)做好举行初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预备工作。
预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30日内涵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安排业主举行初次业主大会会议,并推举发作业主委员会。
5、举行业主大会会议前应做好哪些预备?
举行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举行15日曾经告诉整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一起奉告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6、业主大会会议怎么举行?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时会议和暂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时会议应当依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则由业主委员会安排举行。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或许发作重大事故或许紧急事件需求及时处理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安排举行业主大会暂时会议。
业主大会会议能够选用团体评论的方式,也能够选用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如发放会议资料和选票等);可是,应当有物业办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与。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作书面记载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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