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遗嘱如何公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7 02:10
手写遗言是立遗言的一种方法,是立遗言人合法处理自己产业的决议。我国法令也认可这种方式的遗言,可是需求满意必定的条件才有用。很多人问道手写遗言怎么公证?关于这个问题,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手写遗言怎么公证
遗言人为处置房产而建立的遗言,应当处理公证。
遗言公证由遗言人居处地或许遗言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统辖。
遗言人申办遗言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言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能够书面或许口头方式恳求有统辖权的公证处指使公证人员到其居处或许暂时场所处理。
申办遗言公证,遗言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许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言触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许其他有产权凭据的产业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以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遗言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言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有用的遗言要满意哪些条件
1、立遗言人有必要具有立遗言才干。
?《承继法》第二十二条规则无行为才干人或约束行为才干人所立遗言无效。无行为才干或约束行为才干人不具备实在表达自己意思的才干,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职责才干,他们所立遗言,逾越了法令规则的规模,法令规则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损害。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遵循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四十一条遗言人立遗言时有必要有行为才干。无行为才干人所立的遗言,即使其自己后来有了行为才干,仍属无效遗言。遗言人立遗言时有行为才干,后来损失了行为才干,不影响遗言的效能。也充分说明了立遗言人有必要具有立遗言的才干。
2、遗言内容有必要是立遗言人的实在意思的表明。
《承继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则遗言有必要表明遗言人的实在意思,受钳制、诈骗所立的遗言无效。假造的遗言无效。遗言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言人在遗言中建立的内容是处置自己生前合法一切的个人产业,立遗言人如果在钳制等外在要素的压榨下所立遗言,或遗言被人篡改、假造,均是别人的意思,别人无权处置产业一切人的遗产,只要遗产一切人才干处置自己合法一切的遗产,因而,遗言必定要表明遗言人实在的意思,这也是表现对公民个人一切的产业的保护。
3、遗言处置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一切的产业,处置其他产业无效。
《承继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则公民能够按照本法规则立遗言处置个人产业。界定了遗言处置的产业是公民个人产业,但凡违背这一条规则的遗言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三十八条规则遗言人以遗言处置了归于国家、团体或别人一切的产业,遗言的这部分无效,充分说明遗言人在遗言中处置遗产只限于个人产业,凡逾越这个边界的无效。
4、遗言中不得撤销缺少劳动才干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承继人的承继权。
《承继法》第十九条规则遗言中应当为缺少劳动才干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承继人保存必要的比例,这部分人缺少劳动才干或许损失劳动才干。没有生活来源或许有生活来源,但不足以保护基本生活,掠夺其承继权,无异于形成其生计危机,因而掠夺这种人承继权的遗言无效。
5、遗言中应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
《承继法》第二十八条规则遗产切割时,应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胎儿还未出世,被承继人逝世,在切割遗产时应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这是由于被承继人逝世,承当育婴子女的职责、责任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求育婴的,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能够最大极限地满意其生长需求,减轻生计压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遵循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四十五条应当为胎儿保存的遗产比例没有保存的,应当从承继人承继遗产中扣回,也就是说,扣回胎儿应承继的比例后,其他承继人承继的遗产才有用。
此外,本文还介绍了遗言有用需求满意的条件,关于要立遗言的人来说十分重要。如果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手写遗言怎么公证
遗言人为处置房产而建立的遗言,应当处理公证。
遗言公证由遗言人居处地或许遗言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统辖。
遗言人申办遗言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言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能够书面或许口头方式恳求有统辖权的公证处指使公证人员到其居处或许暂时场所处理。
申办遗言公证,遗言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许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言触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许其他有产权凭据的产业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以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遗言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言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有用的遗言要满意哪些条件
1、立遗言人有必要具有立遗言才干。
?《承继法》第二十二条规则无行为才干人或约束行为才干人所立遗言无效。无行为才干或约束行为才干人不具备实在表达自己意思的才干,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职责才干,他们所立遗言,逾越了法令规则的规模,法令规则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损害。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遵循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四十一条遗言人立遗言时有必要有行为才干。无行为才干人所立的遗言,即使其自己后来有了行为才干,仍属无效遗言。遗言人立遗言时有行为才干,后来损失了行为才干,不影响遗言的效能。也充分说明了立遗言人有必要具有立遗言的才干。
2、遗言内容有必要是立遗言人的实在意思的表明。
《承继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则遗言有必要表明遗言人的实在意思,受钳制、诈骗所立的遗言无效。假造的遗言无效。遗言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言人在遗言中建立的内容是处置自己生前合法一切的个人产业,立遗言人如果在钳制等外在要素的压榨下所立遗言,或遗言被人篡改、假造,均是别人的意思,别人无权处置产业一切人的遗产,只要遗产一切人才干处置自己合法一切的遗产,因而,遗言必定要表明遗言人实在的意思,这也是表现对公民个人一切的产业的保护。
3、遗言处置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一切的产业,处置其他产业无效。
《承继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则公民能够按照本法规则立遗言处置个人产业。界定了遗言处置的产业是公民个人产业,但凡违背这一条规则的遗言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三十八条规则遗言人以遗言处置了归于国家、团体或别人一切的产业,遗言的这部分无效,充分说明遗言人在遗言中处置遗产只限于个人产业,凡逾越这个边界的无效。
4、遗言中不得撤销缺少劳动才干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承继人的承继权。
《承继法》第十九条规则遗言中应当为缺少劳动才干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承继人保存必要的比例,这部分人缺少劳动才干或许损失劳动才干。没有生活来源或许有生活来源,但不足以保护基本生活,掠夺其承继权,无异于形成其生计危机,因而掠夺这种人承继权的遗言无效。
5、遗言中应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
《承继法》第二十八条规则遗产切割时,应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胎儿还未出世,被承继人逝世,在切割遗产时应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这是由于被承继人逝世,承当育婴子女的职责、责任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求育婴的,保存胎儿的承继比例,能够最大极限地满意其生长需求,减轻生计压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遵循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四十五条应当为胎儿保存的遗产比例没有保存的,应当从承继人承继遗产中扣回,也就是说,扣回胎儿应承继的比例后,其他承继人承继的遗产才有用。
此外,本文还介绍了遗言有用需求满意的条件,关于要立遗言的人来说十分重要。如果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