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定金是什么意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7 05:27
履约好金也便是在合同签定的时分所付出的定金,一般来说合同中的定金是由夫妻两边自行洽谈确认的,也是用来证明合同联系的一种方法,也能够不交纳定金。那么,履约好金的界说是什么?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期望对咱们有所协助。
一、履约好金是什么意思?
履约好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给定金,作为两边当事人实行主合同职责的担保方法。
二、履约好金有哪些品种?
履约好金的品种有:
(一)证约好金
即为了证明合同联系的存在而交给的定金。证约好金不是合同有用树立的构成要件,仅是合同联系存在的证明,罗马法上即采这种定金。在当今世界各国立法中,证约好金得到了较为广泛的供认。
(二)成约好金
即作为合同联系树立要件而交给的定金。合同是否树立,是否发作法令效力,取决于定金是否交给。交给了,合同就发作法令效力,不交给,合同就没有树立。此刻,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以定金的交给作为合同树立的要件。我国法令没有规则这种定金,但不扫除当事人依合同自在准则将定金的交给约好为合同的树立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116条规则:“当事人约好以交给定金作为主合同树立或许收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付出定金,但主合同现已实行或许现已实行首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树立或许收效”。
(三)违约好金
即由当事人一方差错形成合同不能实行时得没收或加倍返还的定金。亦即在不实行合同的条件下,定金交给人有差错,接受人则可没收定金;接受人有差错,则加倍返还定金。在这种景象下,定金的没收或许双倍返还,彻底以违约救助的方式而存在,能够直接起到强制实行合同的效果。
(四)解约好金
即为获得合同免除权力而交给的定金。根据解约好金,定金交给人可抛弃定金而免除合同,定金接受人可双倍返还定金而免除合同。因而,这种定金的最大特色在于,它给予合同当事人在抛弃或双倍归还定金的条件下,单方面免除合同的权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117条规则:“定金交给后,交给定金的一方能够依照合同的约好以损失定金为价值而免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能够双倍返还定金为价值而免除主合同。对免除主合同后职责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则”。
(五)立约好金
即为确保今后正式缔结合同而交给的定金。立约好金于合同树立之前交给,但它不是合同树立的要件,也不是合同树立的证明。其效果仅仅确保当事人有诚心树立合同联系,假如当事人无故回绝签定合同,则损失定金或加倍返还定金。我国法令没有明文规则立约好金,但实践中,特别是商品房预售实践中,广泛存在这种定金。在签定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预购人往往与开发商要签署“确认书”等之类的文书(预定),约好由预购人交给必定金钱的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115条规则:“当事人约好以交给定金作为缔结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回绝缔结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回绝缔结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的相关材料。综上所述,咱们能够了解到履约好金一般应当分为证约好金,成约好金,违约好金,立约好金这几种定金,都归于违约好金中的一种,在定金中都发挥着相应的职责。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一、履约好金是什么意思?
履约好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给定金,作为两边当事人实行主合同职责的担保方法。
二、履约好金有哪些品种?
履约好金的品种有:
(一)证约好金
即为了证明合同联系的存在而交给的定金。证约好金不是合同有用树立的构成要件,仅是合同联系存在的证明,罗马法上即采这种定金。在当今世界各国立法中,证约好金得到了较为广泛的供认。
(二)成约好金
即作为合同联系树立要件而交给的定金。合同是否树立,是否发作法令效力,取决于定金是否交给。交给了,合同就发作法令效力,不交给,合同就没有树立。此刻,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以定金的交给作为合同树立的要件。我国法令没有规则这种定金,但不扫除当事人依合同自在准则将定金的交给约好为合同的树立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116条规则:“当事人约好以交给定金作为主合同树立或许收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付出定金,但主合同现已实行或许现已实行首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树立或许收效”。
(三)违约好金
即由当事人一方差错形成合同不能实行时得没收或加倍返还的定金。亦即在不实行合同的条件下,定金交给人有差错,接受人则可没收定金;接受人有差错,则加倍返还定金。在这种景象下,定金的没收或许双倍返还,彻底以违约救助的方式而存在,能够直接起到强制实行合同的效果。
(四)解约好金
即为获得合同免除权力而交给的定金。根据解约好金,定金交给人可抛弃定金而免除合同,定金接受人可双倍返还定金而免除合同。因而,这种定金的最大特色在于,它给予合同当事人在抛弃或双倍归还定金的条件下,单方面免除合同的权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117条规则:“定金交给后,交给定金的一方能够依照合同的约好以损失定金为价值而免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能够双倍返还定金为价值而免除主合同。对免除主合同后职责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则”。
(五)立约好金
即为确保今后正式缔结合同而交给的定金。立约好金于合同树立之前交给,但它不是合同树立的要件,也不是合同树立的证明。其效果仅仅确保当事人有诚心树立合同联系,假如当事人无故回绝签定合同,则损失定金或加倍返还定金。我国法令没有明文规则立约好金,但实践中,特别是商品房预售实践中,广泛存在这种定金。在签定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预购人往往与开发商要签署“确认书”等之类的文书(预定),约好由预购人交给必定金钱的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115条规则:“当事人约好以交给定金作为缔结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回绝缔结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回绝缔结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的相关材料。综上所述,咱们能够了解到履约好金一般应当分为证约好金,成约好金,违约好金,立约好金这几种定金,都归于违约好金中的一种,在定金中都发挥着相应的职责。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