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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延长试用期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6 19:11
去一个新单位作业的时分,用人单位都会要求新职工先过一段试用期,试用期可能是1-2个月。可是在试用期完毕之后,有些用人单位发作职工还有不太娴熟作业的状况,就想要延伸试用期。那么,用人单位能够延伸试用期吗?跟着听讼网小编一起来谈论下。
有些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好或许在规章制度中规则,假如职工在试用期内达不到选用要求,用人单位能够挑选延伸试用期。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也是这样做的,可是咱们以为,这种做法是欠稳当的。
这是因为,在我国的劳作法令中,试用期长度的上限是确认的,例如,一份满一年不满三年的劳作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越三个月。假如用人单位在一份为期一年的劳作合同中,与职工约好了三个月的试用期,那么用人单位有必要在这三个月内决议该职工是否契合选用条件。假如不契合,应提出充沛的依据,并在试用期内免除劳作合同。试用期一完毕,用人单位就不得再以职工试用期内不契合选用条件为由免除劳作合同。因为三个月的试用期现已到达法定最长期限,因而用人单位不得再得约好试用期,即便约好了,这一约好也是无效的。
假如用人单位在劳作合同中约好的试用期短于法定最高限额,是不是用人单位就能够约好延伸试用期呢?咱们以为这样做是能够的,但前后两个试用期的总长度不得超越法定最高期额。
关于试用期的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第十九条劳作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一个月;劳作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越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越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作者只能约好一次试用期。
以完结必定作业任务为期限的劳作合同或许劳作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好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含在劳作合同期限内,劳作联系还处于非正式状况,用人单位对劳作者是否合格进行查核,劳作者对用人单位是否契合自己要求也进行查核的期限,这是一种两边双向挑选的体现。
试用期包含在劳作合同期限内。劳作合同仅约好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作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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