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热点推荐:自贡再生育申请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4 06:46

  关于自贡再生育请求处理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处理条件: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能够请求生育第二个子女:
  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生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以为可再生育的;
  2、独生子与独生女成婚的;
  3、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成婚落户的;
  4、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勇士的独生子女的;
  5、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武士的;
  6、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武士的;
  7、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要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8、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
  9、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同意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少劳动力的独生女户;
  10、盆周山区县的遥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11、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12、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越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13、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要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许收养后子女逝世的。
  处理手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明,伤残证明,家庭子女证明资料,再生育批阅登记表
  处理流程:
  1、由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提出书面请求,经核实签注定见,报送女方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检查。
  2、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从收到请求资料之日起30日内检查结束并报区(县)人口计生局。
  3、区(县)人口计生局的政策法规股对报送资料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是否同意的书面定见及根据交局批阅小组团体评论,作出是否同意生育的决议。
  4、区(县)人口计生局将是否同意的书面决议托付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送达当事人。区(县)人口计生局在接到报送资料之日起60日内(需作独生子女病残判定者,判定期间在外)向当事人送达是否同意的书面通知。
  处理时限:90个工作日。
  费用状况:不收费
  上述内容来源于听讼网小编收拾发布,可供参考,期望对您有所协助,如需求更多的法令回答,可在线咨询听讼网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