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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8 06:05

重庆市从2014年9月1日起调整赋闲稳妥金发放规范
一类区域:万州、黔江、涪陵、渝中、大渡头、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命、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
调整后的赋闲稳妥金发放规范:875元/月,比现行的规范735元/月上调140元。
二类区域:梁平、城口、丰都、垫江、武隆、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
调整后的赋闲稳妥金发放规范:805元/月,比现行的规范670元/月上调135元。
提醒您留意:
一、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条件:
1、依照规则参与赋闲稳妥;
2、所在单位和自己已依照规则实行缴费责任满1年;
3、非因自己志愿中止工作;
4、已依法定程序处理赋闲挂号;
5、有求职要求,乐意承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
二、收取赋闲稳妥金的程序:
赋闲人员应在停止或许免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赋闲稳妥业务的经办组织申领赋闲稳妥金。经办组织依据赋闲人员累计缴费时刻核定其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越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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