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0 15:30上海市落户要求:哪些人可直接落户?
1.创业人才;
2.立异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3.风险出资处理运营人才;
4.企业高档处理和科技技术人才;
5.企业家。
上海市落户全攻略(以留学回国人员为例)
1. 条件
留学生(来沪作业或创业的留学生),不过要满意以下条件:
1) 地点公司注册资本大于100万元
2) 回沪2年内找到作业
3) 海外校园世界排名前500名,依照5500元社保基准在同一家公司缴满6个月
4) 海外校园世界排名500名后,依照8500元社保基准在同一家公司缴满12个月
5) 轮候准则,每年固定额度约束,超越额度后需求排队等来年额度
2. 请求的提出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由单位提出请求。单位引入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拟长期使用的人才。
外国企业在沪代表处和各国驻沪领事馆经过具有资质的外事服务单位进行申报。
3. 单位需提交的资料
除特别阐明外,一切请求资料均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一)请求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有用身份证件。
(二)请求单位陈述。
(三)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挂号证书)和组织组织代码证或一致社会信誉代码(依答应运营的,另须供给相关主管部分赞同的答应证书;外商出资企业、台港澳侨出资企业另须供给赞同证书)。
请求单位为非法人分支组织的,供给分支组织的营业执照和组织组织代码证,一起供给上级法人的上述相关证件(须加盖上级法人公章)和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上述营业执照、组织组织代码证或一致社会信誉代码等证件剩下有用期应在6个月以上。
(四)《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请求表》(附一张2寸证件照)。
(五)请求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定的劳作(聘任)合同。
来本市兴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与其兴办的企业签定劳作合同,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验资证明。
(二)企业最近接连6个月交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零税单无效)。
(三)企业最近接连6个月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凭据。
4.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的资料
(一)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归于进修人员的供给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组织的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档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出国(境)留学前国内取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境)前系在职人员的,供给原作业单位赞同调出或已离任证明;在国(境)外有作业经历的,供给作业单位劳作合同、税单或组织负责人签字的作业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组织的翻译件)。
(四)护照、签证及一切出入境记载、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出国前为农业户口的须在客籍处理“农转非”后请求;留学期间户籍已刊出的须附90天内有用的户籍刊出证明。
(五)在沪落户地址证明。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供给房产证;落户地址为爱人或直系亲属家庭地址的,供给爱人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一起签署的赞同落户的书面证明;落户地址为团体户口的,供给相应的团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赞同落户的书面证明。
(六)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供给成婚证书;离婚的,供给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持国外结(离)婚证明的,另须供给具有资质的翻译组织的翻译件。
(七)子女出世证明(在国外出世的,另须供给具有资质的翻译组织的翻译件)及合法生育的证明。
(八)在沪档案接纳单位出具的赞同接纳证明;如档案已在沪,供给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
(九)在本市正常交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社保缴费基数和期限由社保体系供给;未正常交纳社会保险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定劳作合同单位不一致的、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交纳状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更多留学生社保问题,可增加听讼网保险网微信“dajiabao2013”在线咨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选用人员暂无法供给上述证明的,须供给正式选用或编制内聘任相关证明);回国后未作业时刻超越半年的须附劳作用工手册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未作业证明。
(十)其它必要的证明资料。
5. 处理流程
(一)请求单位先在www.21cnhr.gov.cn网上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然后备齐相关书面资料到受理部分(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二)受理部分对请求单位提交的请求资料进行初审。对资料完全且契合法定方式要求的,在5个作业日内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对资料不完全或不契合法定方式要求的,在5个作业日内出具书面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奉告需求补正的悉数资料,并约好补正的期限。逾期仍不能补正的,视为抛弃本次请求。
(三)受理部分对予以受理的资料进行收拾、复核,在10个作业日内将悉数请求资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审阅。
(四)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依照规则,对初审资料在10个作业日内完结审阅作业。
(五)审阅经往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将审阅经过的定见反应受理部分,并将审阅经过的落户名单汇总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处理办公室(10个作业日一次),市公安局人口处理办公室将名单转发至各区县公安部分。审阅未经过的出具书面《不予批阅决定书》。
(六)受理部分依据审阅定见在5个作业日内完结批复、落户承认单、调集人员状况挂号表等批件制造。
(七)请求单位凭相关证明收取批件后处理户口搬迁、申报、人事档案调集等手续。
6. 轮候处理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依据本市有关规则实施年度总量调控,依照审阅经过的先后顺序,主动进行排队轮候。超越当年调控总量的,持续予以受理并审阅,审阅经过的,顺次进入下一年度处理。新的额度取得前暂停名单发送、批件制造。
7. 家族随迁条件
契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爱人(须回国前成婚,年纪距法定退休年纪5年以上)和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规模。
回国后成婚的爱人依照本市投靠类方针处理。
请求人爱人需随迁的,应在请求人提出请求时同时提出;爱人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请求补办落户手续。
请求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世,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处理出世挂号后同时提出;请求人在上海落户后再提出补办随迁的,依照本市投靠类方针处理。如子女在国外出世,应在请求人提出请求时同时提出;暂未回国的,可在回国后请求补办落户手续。
8. 家族随迁需提交的资料
(一)《留学回国人员爱人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请求表》(附一张2寸证件照,子女免表)。
(二)爱人和子女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证明、爱人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爱人为留学回国人员的,供给《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签证及一切出入境记载)、子女出世证明(子女在国外出世的,供给国外出世证明和具有资质的翻译组织的翻译件、我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载); 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供给学籍证明。
(三)爱人在本市有作业单位的,供给劳作(聘任)合同、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组织代码证(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来在外省市有作业单位的,供给原单位赞同调出或已离任证明。
(四)抛弃随迁的,供给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及书面抛弃随迁承诺书。
(五)其它必要的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