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0 14:47
在咱们的日子中,有许多的人可能会自己建立一个有限职责公司,那么有限职责公司应该承当怎样的法律职责?这种公司承当的法律职责是否便是有限的?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应该承当什么样的法律职责
关于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职责,公司法第六十四条有特别规则即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产业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假如处理欠好公司财政问题,把一人公司当成个体户来运营结果但是很严峻的。
公司债款的承当不管是有限职责公司仍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以公司悉数产业对外承当职责。
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款承当有限职责,而公司则以其悉数产业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职责,是公司法律准则的柱石。在个案中,要否定公司独立品格,要求股东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公司股东需存在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作为有限职责公司的一种,亦不例外。
我国现行公司法律标准对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规制有别于一般有限职责公司,采取了更为严厉的准则装备,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六十二条规则:“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政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六十三条规则:“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产业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但关于一人有限职责公司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的确定,并不因此而有别于一般有限职责公司,仍需考虑股东是否存在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更多地是从技能层面和举证职责分配方面设定了一人有限职责公司股东某些特定的职责,而关于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则仍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则为判别根据,即“公司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产业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公司债款的承当不管是有限职责公司仍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以公司悉数产业对外承当职责。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应该承当什么样的法律职责
关于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职责,公司法第六十四条有特别规则即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产业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假如处理欠好公司财政问题,把一人公司当成个体户来运营结果但是很严峻的。
公司债款的承当不管是有限职责公司仍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以公司悉数产业对外承当职责。
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款承当有限职责,而公司则以其悉数产业对公司的债款承当职责,是公司法律准则的柱石。在个案中,要否定公司独立品格,要求股东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公司股东需存在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作为有限职责公司的一种,亦不例外。
我国现行公司法律标准对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规制有别于一般有限职责公司,采取了更为严厉的准则装备,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六十二条规则:“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政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六十三条规则:“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产业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但关于一人有限职责公司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的确定,并不因此而有别于一般有限职责公司,仍需考虑股东是否存在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更多地是从技能层面和举证职责分配方面设定了一人有限职责公司股东某些特定的职责,而关于股东是否应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则仍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则为判别根据,即“公司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产业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公司债款的承当不管是有限职责公司仍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以公司悉数产业对外承当职责。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