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吉林公积金新政策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4 18:31

单位和员工个人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不得超越12%,凡高于12%的,自2018年5月1日起一概予以标准调整。单位和员工个人缴存份额在7%—12%之间调整的,由缴存单位自行确认。企业资金不足,无能力按最低份额7%缴存的,经本单位员工代...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吉林公积金新方针有哪些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单位和员工个人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不得超越12%,凡高于12%的,自2018年5月1日起一概予以标准调整。
二、单位和员工个人缴存份额在7%—12%之间调整的,由缴存单位自行确认。
三、企业资金不足,无能力按最低份额7%缴存的,经本单位员工代表大会或许工会经过,并经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审阅,报省直住宅公积金办理委员会批阅经往后,可申请阶段性下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单位和员工个人份额不低于各5%。
四、企业严峻亏本,不能正常发放薪酬,无法按规则正常缴存的,经本单位员工代表大会或许工会经过,并经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审阅,报省直住宅公积金办理委员会批阅经往后,可申请阶段性暂缓缴存住宅公积金,暂延期原则上不超越一年。
五、阶段性下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和阶段性暂缓缴存住宅公积金的企业,待缓缴期限和下降份额期限完毕后,应按规则份额康复正常缴存,并补缴其缓缴欠缴的住宅公积金。阶段性恰当下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方针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暂按两年履行。
六、相关解释权由吉林省直住宅公积金办理中心担任。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相关材料,经过上述内容咱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您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