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不成立 单罪少领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7 11:45
被告人唐某系某商业银行的事务员,朋友为运营需要向其暂时告贷。唐某用假收据将某几个公司账户的资金取出借给了朋友。为制造假收据,唐某私刻了这些公司的印章。检察机关以移用资金罪和假造公司印章罪两个罪名提起公诉,要求数罪并罚。笔者作为其辩解律师,提出了被告人唐某假造公司印章的行为属办法牵连行为,假造公司印章罪不能成立,本案不该定数罪,应以移用资金罪的单一罪名科罪处分的辩解定见。辩 护:一、唐某假造公司印章的行为并未独立成罪。假造公司印章罪侵略的客体是公司的正常办理活动和诺言。即私刻印章的行为是否打乱了正常的办理活动,是否损害了公司的诺言,是否给公司造成了经济丢失是认定本罪的重要依据。唐某假造这些公司印章后,只是在自己掌控的事务范围内制造完全的手续,并不是用于诈骗别人或其它单位。并没有呈现运用这些印章进行其它活动,使这些公司与其它单位发作联络,并使其遭到声誉上和物质上丢失等等景象。因而,唐某假造公司印章的行为没有侵略假造公司印章罪的违法客体,未能独立成罪。二、唐某假造公司印章的行为归于办法行为。唐某假造公司印章的意图便是为了进行移用资金,该假造公司印章行为属办法牵连行为,不是意图行为。唐某在所经管的客户不知晓的情况下私刻其公司的印章,其意图是运用这些客户的印章在银行倒账,终究完成其不合法移用资金的意图。因而,唐某假造公司印章的行为归于办法行为,而其不合法移用资金行为则归于意图行为,二者是牵连联系。总归,本案唐某假造公司印章的行为并未独立成罪,是移用资金违法的牵连行为,本案应以移用资金罪处分,不该定数罪。判 决:法院采用了辩解律师的定见,排除了数罪并罚,以单一的移用资金罪做出了判定。使或许数罪并罚的刑期,限定在了实际的单一罪名的刑期之内。本案辩解获得了“数罪不成立,单罪少领刑”的成果。附[刑法条文]:第六十九条 判定宣告曾经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议履行的刑期,可是控制最高不能超越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越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越二十年。假如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履行。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运用或许假贷给别人,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或许虽未超越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许进行不合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移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许数额较大不交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事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则科罪处分。第一百八十五条:“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稳妥公司或许其他金融组织的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或许客户资金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则科罪处分。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稳妥公司或许其他国有金融组织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稳妥公司或许其他国有金融组织委派到前款规则中的非国有组织从事公事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则科罪处分。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稳妥公司或许其他金融组织,违背受托责任,私行运用客户资金或许其他托付、信任的产业,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社会保障基金办理组织、住宅公积金办理组织等大众资金办理组织,以及稳妥公司、稳妥财物办理公司、证券出资基金办理公司,违背国家规则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第二百八十条 假造、变造、生意或许偷盗、争夺、消灭国家机关的公函、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假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剥夺政治权利。假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