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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3 19:21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则:“公司能够建立分公司。建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挂号机关请求挂号,收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当。”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与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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