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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哪些人员组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19:29
劳作争议是处理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作胶葛的重要方法,劳作争议裁定需求组成裁定委员会。那么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呢?为了回答咱们的疑问,听讼网小编整理了有关这方面的材料,欢迎咱们了解。
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由哪些人组成
依据《企业劳作争议处理法令》第十二条规则:县、市、市辖区应当建立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裁定委员会)。
裁定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劳作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
(二)工会的代表;
(三)政府指定的经济归纳管理部门的代表。
裁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必要是奇数,主任由劳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裁定委员会可以聘任劳作行政主管部门或许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工会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专职的或许兼职的裁定员。
兼职裁定员与专职裁定员在履行裁定业务时享有平等权力。
兼职裁定员进行裁定活动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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