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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9 20:0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户籍准则变革的定见
国发〔2014〕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组织:
为深化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心乡镇化作业会议关于进一步推动户籍准则变革的要求,促进有才能在乡镇安稳作业和日子的常住人口有序完成市民化,稳步推动乡镇根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掩盖,现提出以下定见。
一、整体要求
(一)辅导思维。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维、科学展开观为辅导,习惯推动新式乡镇化需求,进一步推动户籍准则变革,执行放宽户口搬迁方针。统筹推动工业化、信息化、乡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展开,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乡镇协调展开、工业和乡镇交融展开。统筹户籍准则变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变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乡镇搬运,有序推动农业搬运人口市民化。
(二)根本准则。
——坚持活跃保险、标准有序。安身根本国情,活跃保险推动,优先处理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搬运人口落户乡镇的预期和挑选。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大众志愿。尊重城乡居民自主久居志愿,依法保证农业搬运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得采纳逼迫做法处理落户。
——坚持量体裁衣、区别对待。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展开水平、城市归纳承载才能和供给根本公共服务的才能,施行差别化落户方针。
——坚持统筹配套、供给根本保证。统筹推动户籍准则变革和根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展教育、作业、医疗、养老、住宅保证等乡镇根本公共服务掩盖面。
(三)展开方针。进一步调整户口搬迁方针,一致城乡户口挂号准则,全面施行寓居证准则,加速建造和同享国家人口根底信息库,稳步推动职责教育、作业服务、根本养老、根本医疗卫生、住宅保证等乡镇根本公共服务掩盖悉数常住人口。到2020年,根本树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习惯,有用支撑社会处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证公民权力,以人为本、科学高效、标准有序的新式户籍准则,努力完成1亿左右农业搬运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乡镇落户。
二、进一步调整户口搬迁方针
(四)全面铺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约束。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安稳居处(含租借)的人员,自己及其一起寓居日子的爱人、未成年子女、爸爸妈妈等,能够在当地请求挂号常住户口。
(五)有序铺开中等城市落户约束。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安稳作业并有合法安稳居处(含租借),一起依照国家规则参与乡镇社会保险到达必定年限的人员,自己及其一起寓居日子的爱人、未成年子女、爸爸妈妈等,能够在当地请求挂号常住户口。城市归纳承载才能压力小的当地,能够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铺开落户约束;城市归纳承载才能压力大的当地,能够对合法安稳作业的规划、年限和合法安稳居处(含租借)的规划、条件等作出详细规则,但对合法安稳居处(含租借)不得设置住宅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与乡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越3年。
(六)合理确认大城市落户条件。在城区人口100万至 300万的城市合法安稳作业到达必定年限并有合法安稳居处(含租借),一起依照国家规则参与乡镇社会保险到达必定年限的人员,自己及其一起寓居日子的爱人、未成年子女、爸爸妈妈等,能够在当地请求挂号常住户口。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操控落户规划和节奏,能够对合法安稳作业的规划、年限和合法安稳居处(含租借)的规划、条件等作出较严厉的规则,也可结合本地实践,树立积分落户准则。大城市对参与乡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越5年。
(七)严厉操控特大城市人口规划。改善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方针,树立完善积分落户准则。依据归纳承载才能和经济社会展开需求,以具有合法安稳作业和合法安稳居处(含租借)、参与乡镇社会保险年限、接连寓居年限等为主要目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依照总量操控、揭露通明、有序处理、公平公平的准则,到达规则分值的流动人口自己及其一起寓居日子的爱人、未成年子女、爸爸妈妈等,能够在当地请求挂号常住户口。
(八)有用处理户口搬迁中的要点问题。认真执行优先处理存量的要求,要点处理进城时间长、作业才能强、能够习惯乡镇工业转型晋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不断进步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乡镇落户率。
三、立异人口处理
(九)树立城乡一致的户口挂号准则。撤销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别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一致挂号为居民户口,表现户籍准则的人口挂号处理功用。树立与一致城乡户口挂号准则相习惯的教育、卫生计生、作业、社保、住宅、土地及人口统计准则。
(十)树立寓居证准则。公民脱离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寓居半年以上的,在寓居地申领寓居证。契合条件的寓居证持有人,能够在寓居地请求挂号常住户口。以寓居证为载体,树立健全与寓居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根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寓居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相等的劳动作业、根本公共教育、根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明服务、证照处理服务等权力;以接连寓居年限和参与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渐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相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赞助、作业扶持、住宅保证、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力,一起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接连就学年限等状况,逐渐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与中考和高考的资历。各地要活跃创造条件,不断扩展向寓居证持有人供给公共服务的规划。依照权责对等的准则,寓居证持有人应当实行服兵役和参与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当地规则的公民职责。
(十一)健全人口信息处理准则。树立健全实践寓居人口挂号准则,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全面、精确掌握人口规划、人员结构、区域别布等状况。建造和完善掩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仅有标识、以人口根底信息为基准的国家人口根底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作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誉、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渐完成跨部分、跨区域信息整合和同享,为拟定人口展开战略和方针供给信息支撑,为人口服务和处理供给支撑。
四、实在保证农业搬运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十二)完善乡村产权准则。土地承揽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法令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团体收益分配权是农人作为团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力。加速推动乡村土地确权、挂号、颁证,依法保证农人的土地承揽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推动乡村团体经济组织产权准则变革,探究团体经济组织成员资历确定方法和团体经济有用完成方法,维护成员的团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树立乡村产权流通买卖市场,推动乡村产权流通买卖揭露、公平、标准运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准则,引导农业搬运人口有序流通土地承揽经营权。进城落户农人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人志愿前提下展开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揽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团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人进城落户的条件。
(十三)扩展根本公共服务掩盖面。保证农业搬运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相等享有受教育权力;将随迁子女职责教育归入各级政府教育展开规划和财务保证领域;逐渐完善并执行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承受中等职业教育免膏火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方针以及承受职责教育后参与升学考试的施行方法。完善作业赋闲挂号处理准则,面向农业搬运人口全面供给政府补助职业技能训练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乡村搬运劳动力作业。将农业搬运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归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系统,供给根本医疗卫生服务。把进城落户农人彻底归入乡镇社会保证系统,在乡村参与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标准接入乡镇社会保证系统,完善并执行医疗保险联系搬运接续方法和异地就医结算方法,整合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准则,加速施行一致的城乡医疗救助准则。进步统筹层次,完成根底养老金全国统筹,加速施行一致的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准则,执行乡镇职工根本养老保险联系搬运接续方针。加速树立掩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系统,促进根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完善以低保准则为中心的社会救助系统,完成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展开。把进城落户农人彻底归入乡镇住宅保证系统,采纳多种方法保证农业搬运人口根本住宅需求。
(十四)加强根本公共服务财力保证。树立财务搬运付出同农业搬运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促进根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务系统,逐渐理顺事权联系,树立事权和开销职责相习惯的准则,中心和当地依照事权区分相应承当和分管开销职责。深化税收准则变革,完善当地税系统。完善搬运付出准则,加大财力均衡力度,保证当地政府供给根本公共服务的财力。
五、实在加强组织领导
(十五)抓住执行方针办法。进一步推动户籍准则变革,是触及亿万农业搬运人口的一项严重行动。各区域、各有关部分要充分认识户籍准则变革的严重意义,深入掌握乡镇化进程的客观规律,进一步一致思维,加强领导,缜密布置,勇于担任,依照走中国特色新式乡镇化路途、全面进步乡镇化质量的新要求,实在执行户籍准则变革的各项方针办法,避免急于求成、运动式推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依据本定见,统筹考虑,量体裁衣,抓住出台本区域详细可操作的户籍准则变革办法,并向社会发布,加强社会监督。公安部、展开变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国土资源部、住宅城乡建造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法制办等部分要依照功能分工,抓住拟定教育、作业、医疗、养老、住宅保证等方面的配套方针,完善法规,执行经费保证。公安部和展开变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要会同有关部分对各区域施行户籍准则变革作业加强盯梢评价、监察辅导。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户籍处理和居民身份证处理,严厉法纪,做好户籍准则变革的根底作业。
(十六)活跃做好宣扬引导。全面阐释习惯中国特色新式乡镇化展开、进一步推动户籍准则变革的严重意义,精确解读户籍准则变革及相关配套方针。大力宣扬各地在处理农业搬运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乡镇、保证合法权益、供给根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好经历、好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大众关心,凝集各方一致,构成变革合力,为进一步推动户籍准则变革营建杰出的社会环境。
国务院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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