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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净身出户”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3 23:44
近几年,因为离婚率的上升以及人们法令意识的增强,不少夫妻签定协议,约好假如离婚,有差错的一方需求净身出户。那么这样的约好是否具有法令效力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则:夫妻两边能够约好成婚曾经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归属,例如归各自一切、一起一切、部分各自一切、部分一起一切。约好应当选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的约好,对两边具有约束力。
由此可见,夫妻能够约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婚前产业归各自一切、一起一切或部分各自一切、部分一起一切,这样的约好是有必定法令效力的。
签定“净身出户”协议,有必要遵从两个准则:
一是由夫妻两边自愿签定;
二是产业切割上不得违背法令的硬性规则和准则。(比方,离婚产业切割要坚持照料子女和女方利益准则等等。)
假如“净身出户”协议契合以上两个准则,那么,在夫妻离婚切割产业时,是能够参照该约好来处理的。
需求留意的是,“净身出户”并非法令术语,界说不明确。因而,主张夫妻两边在拟定“净身出户”协议时,应对其具体意义和内容尽量约好得具体、清楚,防止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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