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拒绝到庭有什么影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5 10:15
诉讼离婚的话就会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定,有些被告因各式各样的原因不乐意到法院开庭,法院也下达了几回传票仍是不来。拒不到庭对当事人一方来说肯定是比较晦气。
离婚案子拒不到庭有什么晦气结果
被告不到法庭,只会对他发生晦气影响,只需你理由合理受法令认可,法院仍然能够判定离婚,他只可提起上诉,假如上诉失利,人不到不鉴字也没有用。判定书仍然收效。
离婚是指夫妻两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法免除婚姻关系,停止夫妻间权力和责任的法令行为。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则,如爱情确已决裂,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爱情确已决裂”是判定离婚的法定条件。免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令手续免除夫妻关系。
咱们来看两组事例:
事例一:解某(女)于2006年向人民法院申述,要求与李某(男)离婚。通过审理,法院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定。半年后,因为二者仍未搞好夫妻关系,解某再次申述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到李某居住地向其送达诉讼文书,但李某已外出务工,家中仅有爸爸妈妈在家。在查知李某的电话号码后,承办法官向李某打了电话,但李某既不奉告其打工地址,也不前来应诉。
事例二:王某(女)于2007年向法院申述,要求与其夫张某离婚。立案时,向法院出示了张某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的证明,证明张某外出下落不明已达两年之久。法院依法登报布告。在布告期间,张某却向法院打来电话问询王某诉讼状况,却以作业为由拒不到法院应诉。
争议的焦点:上述两案,其共同之处在于一方当事人虽不是下落不明,但不乐意到庭应诉。对此类案子的审判,承办法官深感扎手。在办案实践中,争议的焦点是一方当事人回绝到庭应诉,能否适用布告程序进行审判。对此,有两种不同的定见:
一种定见以为:应当适用布告送达,缺席审理。因为在找不到对方的状况下,一方申述离婚,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则,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布告送达,自布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在报刊上登载布告,即依法向对方布告送达申述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布告期满后,另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参与诉讼,法院便可依法缺席审理。
另一种定见以为:不能适用布告送达。对方当事人有电话联络,就不归于下落不明景象,因为离婚案子当事人是有必要到庭的当事人,所以,便不能适用布告送达,则人民法院不能缺席审理。
因为离婚案子当事人归于有必要到庭的当事人,假如拒不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合理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能够拘传。但上述事例中,被告在外务工,不乐意向法院奉告其务工的切当地址,拘传的意图难以达到,且选用此强制办法需经两次传票传唤,时刻较绵长,必将糟蹋较大的司法资源,一起也将给当事人添加担负。所以,不宜选用拘传办法。
离婚案子拒不到庭有什么晦气结果
被告不到法庭,只会对他发生晦气影响,只需你理由合理受法令认可,法院仍然能够判定离婚,他只可提起上诉,假如上诉失利,人不到不鉴字也没有用。判定书仍然收效。
离婚是指夫妻两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法免除婚姻关系,停止夫妻间权力和责任的法令行为。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则,如爱情确已决裂,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爱情确已决裂”是判定离婚的法定条件。免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令手续免除夫妻关系。
咱们来看两组事例:
事例一:解某(女)于2006年向人民法院申述,要求与李某(男)离婚。通过审理,法院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定。半年后,因为二者仍未搞好夫妻关系,解某再次申述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到李某居住地向其送达诉讼文书,但李某已外出务工,家中仅有爸爸妈妈在家。在查知李某的电话号码后,承办法官向李某打了电话,但李某既不奉告其打工地址,也不前来应诉。
事例二:王某(女)于2007年向法院申述,要求与其夫张某离婚。立案时,向法院出示了张某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的证明,证明张某外出下落不明已达两年之久。法院依法登报布告。在布告期间,张某却向法院打来电话问询王某诉讼状况,却以作业为由拒不到法院应诉。
争议的焦点:上述两案,其共同之处在于一方当事人虽不是下落不明,但不乐意到庭应诉。对此类案子的审判,承办法官深感扎手。在办案实践中,争议的焦点是一方当事人回绝到庭应诉,能否适用布告程序进行审判。对此,有两种不同的定见:
一种定见以为:应当适用布告送达,缺席审理。因为在找不到对方的状况下,一方申述离婚,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则,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布告送达,自布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在报刊上登载布告,即依法向对方布告送达申述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布告期满后,另一方当事人未到庭参与诉讼,法院便可依法缺席审理。
另一种定见以为:不能适用布告送达。对方当事人有电话联络,就不归于下落不明景象,因为离婚案子当事人是有必要到庭的当事人,所以,便不能适用布告送达,则人民法院不能缺席审理。
因为离婚案子当事人归于有必要到庭的当事人,假如拒不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合理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能够拘传。但上述事例中,被告在外务工,不乐意向法院奉告其务工的切当地址,拘传的意图难以达到,且选用此强制办法需经两次传票传唤,时刻较绵长,必将糟蹋较大的司法资源,一起也将给当事人添加担负。所以,不宜选用拘传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