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租房屋该如何缴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3 02:09个人所得税方面: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个人转租房子获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639号)规则,个人将承租房子转租获得的租金收入,归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产业租借所得”项目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文件还规则,获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子租借方付出的租金,凭房子租借合同和合法付出凭证答应在核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文件对产业租借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次第作了调整:1.产业租借过程中交纳的税费;2.向租借方付出的租金;3.由交税人担负的租借产业实践开支的补葺费用;4.税法规则的费用扣除规范。
需求留意的是,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宅经济适用住宅和住宅租借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08〕24号)规则,对个人租借住宅获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文件着重对“个人租借住宅”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宅租借商场税收方针的告诉》(财税〔2000〕125号)规则并不矛盾。财税〔2000〕125号文件规则“个人租借房子”获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即个人将承租住宅转租获得的租金收入,也应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外,符合规则的补葺费每月最高可扣除800元,缺乏800元的按实践补葺费用扣除,超越800元的部分于次月按本准则持续抵扣,直至扣完停止。个人租借房子获得的所得,以每次(月)获得的房子租借收入扣除税费规范后的余额为应交税所得额。
营业税及其附加方面:对个人获得的房子转租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告诉》(国税发〔1995〕76号)第五条规则,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所、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别人的行为也归于租借行为,应按“服务业——租借业”项目征收营业税。一起按所在区域的征收率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03〕16号)中,对融资租借行为是依照差额计征营业税,可是关于房子转租行为是否也能够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现在还没有规则,所以仍需按全额交纳营业税。
需求留意的是,依据财税〔2008〕24号文件的规则,从2008年3月1日今后对个人租借住宅,不区别用处,在3%税率的基础上折半征收营业税,其他房子租借仍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并且,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则,各省级税务机关可在规则的起伏内,依据实践情况确认本地区个人房子租借适用(营业税)的起征点。如江西省的起征点是1000(含)元,交税人的营业额未到达规则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交税人营业额到达起征点的,应按营业额全额核算应交税额。上述方针对转租房子的个人交税人来说,相同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