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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5 05:23

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公司挂号管理法令》的规则,交税不是股权转让合同收效及处理股权转让改变挂号的必要条件,但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施行细则》、《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法令》、以及《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及部分行政规章的规则,股权转让所得是应当交税的。
一、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含转让股票或股份)生意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出资事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则履行。股权转让人应共享的被出资方累计未分配赢利或累计盈利公积应确以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以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二、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事务问题的暂行规则〉的告诉》(国税发〔1998〕97号)的有关规则履行。出资方应共享的被出资方累计未分配赢利和累计盈利公积应确以为出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防止对税后赢利重复纳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核算出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答应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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