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居间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8 15:49
每一个事物差异于其他事物最重要的便是其间的特征,特征有相同的,但没有完全相同的。假如完全相同了,那么就没必要区分红两个事物。关于居间合同而言,相同也是具有自己共同的特征的。下面,请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居间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l)居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和诺成合同。居间合同建立的仅有依据是托付人和居间人的意思表明共同,居间合同的建立即可所以书面方式,也可所以口头方式,更不以任何标的物的交给为建立条件。因此,居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和诺成合同。
(2)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居间人为托付人陈述缔结合同的时机或许前言合同的缔结,托付人则应向居间人付出酬劳,因此,居间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居间合同应当规则居间酬劳,假如合同没有规则,但依据其时的景象,居间人不取得酬劳即不予居间服务,应当推定托付人许诺向居间人付出酬劳。但一般只要在居间人的活动到达托付人的意图时,即向托付人供给了缔结合同的时机时,托付人才给付其酬劳。
(3)居间活动主体的特别性。是否任何公民或法人都能够成为居间人呢?关于这个问题仁智互见。但学者们比较共同的观念是:法令应当对居间人的资历作出规则,只要具有以下两个条件的公民或法人才能够成为居间人:榜首,具有相应的常识、才能、从业条件,从事商事居间的还必须经工商登记;第二,鉴于机关法人、领导干部等有特别职权的人能够凭仗或使用手中的权利和社会关系,从中牟利、孳生糜烂,然后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因此,把握特别职权的机关法人、领导干部不得从事居间活动。
(4)居间合同是劳务合同。居间合同的标的是陈述缔结合同的时机或许前言合同的缔结,而不是交给标的物或许移转财产权,因此属劳务合同的领域。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