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律纠纷拿回房产证是否需要交过户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0 12:14
拿房产证还需交过户费吗?
房子所有人成开发商老板 拿回房产证还需交过户费?直到2015年1月中旬,窦先生到都江堰市房管局查询时才意外发现,自己那套房子的所有人居然变成了一个姓肖的人。
房子所有人成开发商老板 拿回房产证还需交过户费?
直到2015年1月中旬,窦先生到都江堰市房管局查询时才意外发现,自己那套房子的所有人居然变成了一个姓肖的人。
“这个人便是房地产开发商的老总。”窦先生说,他还打听到自己的这套房子现已典当给了一家银行。窦先生赶忙联络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董先生,但得到的回复仍不能让他满足,“他们一直在推脱。”窦先生说,接下来的一段时刻,他常常打电话问询,但都没有什么发展。
2015年春节前夕,窦先生再一次联络上董先生,这一次他的回复变了,“他说要交17%的过户费。”窦先生通知记者,对方称假如想把这套房子的所有人变更为窦先生,则需求交纳过户费。“原本便是我自己买的房子,凭什么还要我交过户费?”窦先生说,现在,他现已向当地工商局和消协投诉。
拿房产证还需交过户费吗?
房子已被典当 开发商老板被某银行申述
3月6日,窦先生在记者伴随下拨通了董先生的电话。关于“什么时候把房子过户回来”的问题,董先生许诺将与公司总经理肖某商议之后再做答复,“我跟他说一下,赶快承认嘛。”
当记者拨通董先生的电话时,他回应称:“咱们只和当事人交流。媒体采访我一概不回应。”
3月15日,记者从有关部分及成都法院司法公开网核实到,窦先生所购买的天域青城商品房产权人确是肖某,产权证的挂号受理时刻为2011年9月 11日。窦先生的房子现已在2013年8月典当给了某担保公司。而由于告贷合同纠纷,肖某等人已于2014年10月17日被成都某银行申述。
律师主张:
可向法院提出和开发商解除合同
“肖某把房子典当给了担保公司,并向银行贷了款。若状况事实,主张窦先生向法院提出和开发商解除合同。”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履行主任陈军说,“窦先生现在的房子很难过户,由于房子的产权现已是肖某自己,且房子已被典当。”
陈军说,开发商与窦先生签定了商品房生意合同后,又将房子卖给第三人(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肖某),肖某取得了房子产权证,导致窦先生不能随意生意自己的房子,那么窦先生能够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补偿损失,并可要求开发商承当不超越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补偿职责。
陈军提示,商品房生意合同签定后,顾客要催促开发商在30日内涵房管局处理完存案手续,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维护自己的购房权益。其次,留意依据的搜集。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留意搜集开发商宣传册、视频、样板房相片以及小区的规划图,这些都能够作为日后维权的依据。
消委提示:
购房细节需写入合同附件
“假如状况事实,房地产公司就可能存在诈骗行为。”四川省维护顾客权益委员会秘书长肖向荣主张,窦先生可向消协投诉,并可经过法律手段处理。肖向荣说,在购买房子之前,顾客一定要充沛了解楼盘状况,对现已预售了的房子,可到当地房地产相关部分查询,以承认自己看中的房子没有进行二次出售。上一年以来,省工商局现已对一致的商品房出售合同进行了标准,在购房细节上的约好需写入购房合同的附件,若房地产商做不到,顾客可经过消协等相关部分进行维权。
房子所有人成开发商老板 拿回房产证还需交过户费?直到2015年1月中旬,窦先生到都江堰市房管局查询时才意外发现,自己那套房子的所有人居然变成了一个姓肖的人。
房子所有人成开发商老板 拿回房产证还需交过户费?
直到2015年1月中旬,窦先生到都江堰市房管局查询时才意外发现,自己那套房子的所有人居然变成了一个姓肖的人。
“这个人便是房地产开发商的老总。”窦先生说,他还打听到自己的这套房子现已典当给了一家银行。窦先生赶忙联络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董先生,但得到的回复仍不能让他满足,“他们一直在推脱。”窦先生说,接下来的一段时刻,他常常打电话问询,但都没有什么发展。
2015年春节前夕,窦先生再一次联络上董先生,这一次他的回复变了,“他说要交17%的过户费。”窦先生通知记者,对方称假如想把这套房子的所有人变更为窦先生,则需求交纳过户费。“原本便是我自己买的房子,凭什么还要我交过户费?”窦先生说,现在,他现已向当地工商局和消协投诉。
拿房产证还需交过户费吗?
房子已被典当 开发商老板被某银行申述
3月6日,窦先生在记者伴随下拨通了董先生的电话。关于“什么时候把房子过户回来”的问题,董先生许诺将与公司总经理肖某商议之后再做答复,“我跟他说一下,赶快承认嘛。”
当记者拨通董先生的电话时,他回应称:“咱们只和当事人交流。媒体采访我一概不回应。”
3月15日,记者从有关部分及成都法院司法公开网核实到,窦先生所购买的天域青城商品房产权人确是肖某,产权证的挂号受理时刻为2011年9月 11日。窦先生的房子现已在2013年8月典当给了某担保公司。而由于告贷合同纠纷,肖某等人已于2014年10月17日被成都某银行申述。
律师主张:
可向法院提出和开发商解除合同
“肖某把房子典当给了担保公司,并向银行贷了款。若状况事实,主张窦先生向法院提出和开发商解除合同。”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履行主任陈军说,“窦先生现在的房子很难过户,由于房子的产权现已是肖某自己,且房子已被典当。”
陈军说,开发商与窦先生签定了商品房生意合同后,又将房子卖给第三人(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肖某),肖某取得了房子产权证,导致窦先生不能随意生意自己的房子,那么窦先生能够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补偿损失,并可要求开发商承当不超越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补偿职责。
陈军提示,商品房生意合同签定后,顾客要催促开发商在30日内涵房管局处理完存案手续,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维护自己的购房权益。其次,留意依据的搜集。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留意搜集开发商宣传册、视频、样板房相片以及小区的规划图,这些都能够作为日后维权的依据。
消委提示:
购房细节需写入合同附件
“假如状况事实,房地产公司就可能存在诈骗行为。”四川省维护顾客权益委员会秘书长肖向荣主张,窦先生可向消协投诉,并可经过法律手段处理。肖向荣说,在购买房子之前,顾客一定要充沛了解楼盘状况,对现已预售了的房子,可到当地房地产相关部分查询,以承认自己看中的房子没有进行二次出售。上一年以来,省工商局现已对一致的商品房出售合同进行了标准,在购房细节上的约好需写入购房合同的附件,若房地产商做不到,顾客可经过消协等相关部分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