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办理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4 23:38股权质押是出质人将其一切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以担保债务的完成。股权质押是企业融资的有用方法之一,特别关于资金较为缺少的中小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含义。
物权法对担保法中的股权质押规则作了严重改变。按照物权法规则,股权质押需求签定书面的质押合同。其间以证券挂号结算组织挂号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挂号结算组织办理出质挂号时建立。所谓在证券挂号结算结构挂号的股权指的是上市公司及揭露发行股票或股东在200人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挂号时建立。这样的规则将质权建立的原因行为即质权合同与职权建立分隔,将质权的建立挂号权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利于确保质权的揭露公信,加强了对质权人权力的保证。
到工商局请求股权出质建立挂号,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请求人签字或许盖章的《股权出质建立挂号请求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名字(称号)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许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许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归于自然人的由自己签名,归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