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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如何规定行政复议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3 16:25
1. 对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请求,或许不依照规则时 限转送行政复议请求,或许在法定时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议的工商行政复 议机关,应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正告、记 过、记大过的行政处置。经责令受理人不受理或不按规则转送行政复议请求 且形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给予降级、免职、开除的行政处置。
2.对在复议期间徇私舞弊或许有其他不尽职、渎职行为的工商行政复议机 关人员,应依法给予正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置。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免职、开除的行政处置;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不提出书面答复或许不提交作出的根据、根据和其他 有关资料,或许阻遏、变相阻遏公民、或许其他安排依法请求行政复议的 行政复议机关,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依法给予警 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置;进行报复陷害的,应依法给予降级、免职、开除的 行政处置;对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不实行或许无正当理由延迟实行行政复议决议的工商行政复议机 关,应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正告、记过、记 大过的行政处置;经责令实行仍拒不实行的,应依法给予降级、免职、开除的行 政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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