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监护人有哪三项职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3 16:15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约束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产业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维护责任的人。监护人有必要具有彻底行为能力,并依法令规则发生。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约束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产业和其它全部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维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峻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则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状况:
(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含爸爸妈妈、成年子女、爱人、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
(2)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尽管与近亲属不同,没有有必要担任监护人的法令上的责任,可是,有些是自愿承当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许居委会、村委会赞同,能够担任监护人。
(3)假如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担任,由所在单位或许居委会、村委会或许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有三项责任:
(1)维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产业及其它合法权益;
(2)作为被监护人的法定署理人,署理各项法令活动;
(3)教育、管好被监护人。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