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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要缴费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2 02:45
在一些特别的民事案子中,原告会向法院恳求先予实行,恳求被告先付出原告必定的金钱、财政。那么先予实行要缴费吗?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的规则?现在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先予实行要缴费吗
一、先予实行应当交费。
1、先予实行需求诉讼本钱。
先予实行案子在实行过程中需求采纳强制措施,需求人力和物力,乃至有些案子的先予实行所开销的费用要远远超越一般的实行案子所开销的实行费用,这些费用的开销不能完全由国家包办,应当由当事人交纳。
2、契合诉讼收费规则的立法意图。
国务院《诉讼费交纳方法》第二条规则: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按照本方法交纳诉讼费用。诉讼收费规则的立法意图有二。一是减轻国家担负。民事诉讼是以处理私家权益胶葛为意图,应选用有偿准则,以必定的费用补偿国库开支。二是制裁被实行人。先予实行的民事裁决作出后,被实行人不实行法律义务有必要进入强制实行程序,若不将实行费用转化由被实行人员担负,等于鼓舞被实行人不实行收效裁决,不利于制裁被实行人。
二、先予实行应按实行恳求费收取。
1、先予实行的性质是实行而不是审理。
先予实行是判定前作出的裁决,由审理过程中的审判人员在民事法律关系清楚的前提下,由程序来处理的实体问题。“先予实行”望文生义是先行实行,其性质应该是实行,已然是实行那么应该交纳实行恳求费。
2、先予实行案子契合交纳实行恳求费的条件。
第十条规则,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恳求下列事项,应当交费:(一)规则,恳求实行人民法院发作法律效力的判定、裁决、调停书……。交纳实行恳求费的条件有两个,一是要有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二是该裁判文书已发作法律效力。先予实行时已有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决书,并且是“一经送达当即实行”。已然有收效民事裁决书,又有可实行的内容,当然也就具有了交纳实行恳求费的条件。
三、收取实行恳求费并未添加当事人的担负。
司法实践中,先予实行案子特别是阻止某种行为的先予实行案子一般案执事了。虽然实行之后的审理仍将持续,还会有新的判定书或调停书呈现,但该收效文书已没有实行必要。也就是说,一般状况下先予实行替代了判定后的实行。即便是先予实行之后的判定或调停仍有实行内容,当事人仍可就剩下部分恳求实行,交纳是剩下实行内容的实行恳求费,这样,也就不存在重复收费问题,因而,收取先予实行的恳求费等于把在实行程序中的实行恳求费提早收取,没有增当事人的担负。若先予实行不收费等于让当事人少交了一笔实行恳求费,也给国家少收了一笔费用。
综上,先予实行案子向当事人收取实行恳求费,采纳先实行后向义务人收取,契合国务院《诉讼费交纳方法》规则,切不能够因“没有明文规则”为由而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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