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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7 06:52

乡村合作医疗报销份额是什么
(一)门诊报销份额
1、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报销份额为 25%。
2、城镇卫生院门诊报销份额为 40%。
3、县级医院门诊报销份额为 30%。
4、县外门诊(特定缓慢病门诊在外)和有价疫苗不予报销。
(二)住院报销份额
1、城镇卫生院住院 0-300元报销份额为 40%, 300元以上报销份额为 55%。
2、县级医院住院 0-300元报销份额为 30%, 300元以上报销份额为 40%。
3、县外医院住院 0-20000元报销份额为 20%, 20000元以上报销份额为 35%。
4、参与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按医疗机构住院份额报销。报销金额低于 200元的,补偿 200元。 未参与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住院临产不报销。
5、Ⅱ期以上高血压病(含 Ⅱ 期)、心脏病兼并心功能不全、饮食操控无效的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缓慢支气管炎、精神病保持医治期、缓慢肾功能衰竭的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器官移植的抗排挤医治、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等 11种特定缓慢病人在村级直接报销点就诊的 按村级门诊报销份额报销,在城镇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县外就诊需转诊)的,凭《就诊证》按不同 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份额报销。
6、年度个人补偿总金额封顶线为 6万元。
(三)参合农人报销规模为目录内的药品费、医治费、手术费、查看化验费、规则的护理费和床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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