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婚申请要向婚姻登记处提交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5 14:03婚姻当事人提出离婚请求的一起,还应当向婚姻挂号机关提交哪些证件和证明?
依据《婚姻挂号法令》第十一条的规则,处理离婚挂号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自己的结婚证;
(三)两边当事人一起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当写明两边当事人的离婚原因、子女抚育、夫妻一方日子困难的经济协助、产业切割及债款清偿等事项,协议内容应当留意维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一份规范的离婚协议书上除有必要写明两边基本情况,如:名字、性别、年纪、居处和两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两边当事人赞同离婚的意思表明、子女抚育(即离婚后孩子抚育权的归属以及抚育费的担负与给付办法问题)、夫妻一方日子困难时另一方给予经济协助的办法和期限、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产业(包含家中物品、金钱和债款等)切割及夫妻一起债款的处理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