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赡养纠纷如何解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6 11:44
继子继女一是出现在再婚家庭中的,继父或许继母与受其抚育的继子妇的职责与责任在婚姻法中作出了规则。在现实日子中继子妇奉养的胶葛是很遍及的,那么继子女奉养胶葛怎么处理?下面由听讼网小编经过事例为读者进行回答。
案情简介
1981年,宋xx(女)4岁时爸爸妈妈离婚,宋xx随母亲张女士日子,父亲宋先生承当了女儿宋xx的部分日子费用。1986年,宋xx9岁时,母亲张女士与柳先生成婚,柳先生有一与前妻所生之子柳平12岁,婚后张女士与柳先生各自的孩子与他们一起日子,宋先生依然按月付出女儿宋xx的抚育费。2000年,张女士因病逝世,宋xx与柳平也已成人并先后参加工作。两人在长时刻的一起日子中产生了爱情,遭到父亲柳先生的坚决对立,二人无法只好坚持姐弟联络,宋xx从家里搬了出去。2000年,柳平意外身亡,柳先生遭受冲击一病不起,菲薄的收入无法担负看病的费用,日子也无人照料,柳先生期望得到宋xx的协助和照料,但遭到宋xx的回绝,宋xx的理由是:尽管在她年幼时柳先生从前照料过她,可是她的抚育费教育费却是一向由其生父宋先生担负的,柳先生对她在经济上并没有投入。
事例剖析
本案争议关键:宋xx与柳先生之间是什么亲属联络?宋xx是否应当承当奉养柳先生的责任?宋xx与柳平之间是什么亲属联络?他们能否成婚?
律师点评
宋xx与柳先生之间是拟制血亲联络。宋xx应当承当奉养柳先生的责任。宋xx的母亲张女士与柳平的父亲柳先生再婚后,继父柳先生对继女宋xx进行了多年的抚育教育,尽管在宋xx未成年时,柳先生没有担负宋xx的抚育费,而是由宋xx的生父宋先生与其母亲张女士一起承当她的抚育费,可是在多年的一起日子中,继父柳先生对继女宋xx在日子上给予了关怀和照料,在学习和思想上进行了教育和协助,对宋xx的生长相同起到了重要的效果。我国法令在确定继爸爸妈妈抚育教育继子女的现实时,并不是以继爸爸妈妈是否承当了继子女的抚育教育费用作为仅有的规范,还要看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之间是否构成了一起日子的现实,继爸爸妈妈对未成年继子女的生长是否投入了精力和时刻。
本案中,柳先生与宋xx之间的联络完全符合法令对构成抚育教育现实的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联络的确定条件,因而,宋xx与柳先生之间是拟制血亲联络。尽管宋xx的母亲张女士逝世,张女士与柳先生的婚姻联络停止,可是柳先生对宋xx抚育教育的现实并没有改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构成抚育教育现实的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之间的拟制血亲联络不能因生母(父)与继父(母)婚姻联络的免除而天然停止,假如继子女已被继爸爸妈妈抚育成年,则其与继爸爸妈妈间的拟制血亲联络依然存在,不因生母(父)与继父(母)离婚而停止。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则,继爸爸妈妈与受其抚育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责任,适用该法对爸爸妈妈子女联络的有关规则。因而,宋xx与柳先生之间是拟制血亲联络,这个拟制血亲联络不能因张女士的逝世而停止,他们之间的权利责任联络也不会停止,宋xx应当承当奉养柳先生的责任。
宋xx与柳平之间是法令拟制的姐弟联络,但他们能够成婚。《婚姻法》规则,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制止成婚,这是根据生物遗传,为了保证下一代的健康而作的规则。本案中宋xx与柳平尽管是法令拟制的姐弟联络,但现实上,他们之间没有天然的血缘联络,因而,他们能够成婚。
假如读者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案情简介
1981年,宋xx(女)4岁时爸爸妈妈离婚,宋xx随母亲张女士日子,父亲宋先生承当了女儿宋xx的部分日子费用。1986年,宋xx9岁时,母亲张女士与柳先生成婚,柳先生有一与前妻所生之子柳平12岁,婚后张女士与柳先生各自的孩子与他们一起日子,宋先生依然按月付出女儿宋xx的抚育费。2000年,张女士因病逝世,宋xx与柳平也已成人并先后参加工作。两人在长时刻的一起日子中产生了爱情,遭到父亲柳先生的坚决对立,二人无法只好坚持姐弟联络,宋xx从家里搬了出去。2000年,柳平意外身亡,柳先生遭受冲击一病不起,菲薄的收入无法担负看病的费用,日子也无人照料,柳先生期望得到宋xx的协助和照料,但遭到宋xx的回绝,宋xx的理由是:尽管在她年幼时柳先生从前照料过她,可是她的抚育费教育费却是一向由其生父宋先生担负的,柳先生对她在经济上并没有投入。
事例剖析
本案争议关键:宋xx与柳先生之间是什么亲属联络?宋xx是否应当承当奉养柳先生的责任?宋xx与柳平之间是什么亲属联络?他们能否成婚?
律师点评
宋xx与柳先生之间是拟制血亲联络。宋xx应当承当奉养柳先生的责任。宋xx的母亲张女士与柳平的父亲柳先生再婚后,继父柳先生对继女宋xx进行了多年的抚育教育,尽管在宋xx未成年时,柳先生没有担负宋xx的抚育费,而是由宋xx的生父宋先生与其母亲张女士一起承当她的抚育费,可是在多年的一起日子中,继父柳先生对继女宋xx在日子上给予了关怀和照料,在学习和思想上进行了教育和协助,对宋xx的生长相同起到了重要的效果。我国法令在确定继爸爸妈妈抚育教育继子女的现实时,并不是以继爸爸妈妈是否承当了继子女的抚育教育费用作为仅有的规范,还要看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之间是否构成了一起日子的现实,继爸爸妈妈对未成年继子女的生长是否投入了精力和时刻。
本案中,柳先生与宋xx之间的联络完全符合法令对构成抚育教育现实的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联络的确定条件,因而,宋xx与柳先生之间是拟制血亲联络。尽管宋xx的母亲张女士逝世,张女士与柳先生的婚姻联络停止,可是柳先生对宋xx抚育教育的现实并没有改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构成抚育教育现实的继爸爸妈妈与继子女之间的拟制血亲联络不能因生母(父)与继父(母)婚姻联络的免除而天然停止,假如继子女已被继爸爸妈妈抚育成年,则其与继爸爸妈妈间的拟制血亲联络依然存在,不因生母(父)与继父(母)离婚而停止。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则,继爸爸妈妈与受其抚育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责任,适用该法对爸爸妈妈子女联络的有关规则。因而,宋xx与柳先生之间是拟制血亲联络,这个拟制血亲联络不能因张女士的逝世而停止,他们之间的权利责任联络也不会停止,宋xx应当承当奉养柳先生的责任。
宋xx与柳平之间是法令拟制的姐弟联络,但他们能够成婚。《婚姻法》规则,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制止成婚,这是根据生物遗传,为了保证下一代的健康而作的规则。本案中宋xx与柳平尽管是法令拟制的姐弟联络,但现实上,他们之间没有天然的血缘联络,因而,他们能够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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