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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和立功可以并存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3 15:22
咱们在审理一些刑事案子的时分,不光会依据违法嫌疑人的违法情节来进行量刑,还会依据违法嫌疑人是否有建功以及自首情节来进行判刑,那么假如既有自首情节又有建功体现是否能够并存?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自首和建功能够并存吗
这是能够的。
《刑法》
第六十七条【自首】违法今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的,是自首。关于自首的违法分子,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其间,违法较轻的,能够革除处分。
被采纳强制措施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照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把握的自己其他罪过的,以自首论。
违法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则的自首情节,可是照实供述自己罪过的,能够从轻处分;因其照实供述自己罪过,防止特别严重后果发作的,能够减轻处分。
第六十八条【建功】违法分子有揭露别人违法行为,查验事实的,或许供给重要头绪,然后得以侦破其他案子等建功体现的,能够从轻或许减轻处分;有严重建功体现的,能够减轻或许革除处分。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假如既有自首情节也有建功体现,这个时分是会在减轻处分的基础上持续减轻处分,所以这个时分可能会处分得比较轻,关于罪犯来说是一个很好的痛改前非的时机。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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